支付業務融合的國際監管實踐與借鑒
發布時間:2020-12-03 18:00
支付業務融合的國際監管普遍將支付業務融合納入現有監管框架,及時調整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明確不同監管機構的具體權限,實現行業自律與企業自治相互補充,并始終把消費者保護放在首要位置。我國現行支付監管體系在法規制度、監管框架和信息化監管能力等方面仍有不足,為此應堅持規范發展與促進創新并重,從構建支付風險量化評級、信息披露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入手,構建我國支付業務融合監管框架。
【文章來源】:金融發展研究. 2019年11期 第81-86頁 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國外支付業務融合的監管實踐
(一)國外支付業務融合監管的主要模式
1. 以美國為代表的功能性監管模式。
2. 以歐盟為代表的機構型監管模式。
(二)國外支付業務融合監管實踐的主要特點
二、國內支付業務融合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國內支付業務融合監管現狀
1. 線下支付監管的主要法規政策。
2. 線上支付監管的主要法規政策。
3. 支付業務融合相關監管政策。
(二)我國支付業務融合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構建支付業務融合監管框架的借鑒與啟示
(一)實現主體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
(二)實現行政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有機協同
(三)實施底線監管與彈性規范相結合的監管模式
(四)建立支付風險量化評級和信息披露機制
(五)健全支付業務融合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第三方支付的現狀、風險及控制對策[J]. 謝瑤華,欒福茂. 財會月刊. 2017(13)
[2]第三方支付對我國上市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溢出效應”研究[J]. 李淑錦,陳銀飛. 金融理論與實踐. 2017(03)
[3]ICT、移動支付與電子貨幣[J]. 謝平,劉海二. 金融研究. 2013(10)
本文編號:2896469
【文章來源】:金融發展研究. 2019年11期 第81-86頁 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國外支付業務融合的監管實踐
(一)國外支付業務融合監管的主要模式
1. 以美國為代表的功能性監管模式。
2. 以歐盟為代表的機構型監管模式。
(二)國外支付業務融合監管實踐的主要特點
二、國內支付業務融合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國內支付業務融合監管現狀
1. 線下支付監管的主要法規政策。
2. 線上支付監管的主要法規政策。
3. 支付業務融合相關監管政策。
(二)我國支付業務融合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構建支付業務融合監管框架的借鑒與啟示
(一)實現主體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
(二)實現行政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有機協同
(三)實施底線監管與彈性規范相結合的監管模式
(四)建立支付風險量化評級和信息披露機制
(五)健全支付業務融合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第三方支付的現狀、風險及控制對策[J]. 謝瑤華,欒福茂. 財會月刊. 2017(13)
[2]第三方支付對我國上市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溢出效應”研究[J]. 李淑錦,陳銀飛. 金融理論與實踐. 2017(03)
[3]ICT、移動支付與電子貨幣[J]. 謝平,劉海二. 金融研究. 2013(10)
本文編號:289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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