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環境里的心聲音
一項法律制度的合法性。可以從它是否符合社會的般倫理要求和是否具有法律依據來評價。從傳統民法對人身權保護的情況以及當今社會的司法實踐與立法狀況等多個方面來說,環境人格權已經具備了其存在的深刻的法律依據與條件。于是,環境人格權應運而生。
作為環境權私權化基本制度之一的環境人格儀,它是種新型的民事權利,是人們享有的一種以環境資源的美學價值和生態價值為基礎,在美好環援中的生活和工作的權利,其臼身有著豐富的內涵。
一、環境人格權的內涵"人格權者,以與權利人之人格不得分離之利益為標的之權利也。"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依法所在,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為維護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權利。-般人格權是關于人存在的價值和尊嚴的權利,其標的包括全部的人格利益。隨著人類文化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其范圍不斷擴大,內容亦愈豐富。環境人格權理論就是這種擴展思路的結果。環境人格僅是一種新理的民事權利,是人們享有的一種以環績資源的美學價值和l生態價但為基礎,在美好環境下生活和工作的權利。其內容包括環境亨用權、參與權、安全權、日照權、清潔權等等。同時,環境人格權也有其白身的特點。具體表現在:
(一)環境人格權以環境人格利益為客體環境人格利益是人在適宜的環境中生活的利益。它體現為←定的精神利益,是行為與精神活動的白由和l完整的利話,以人的精神活動為核心。
(二)環境人格權具有公共性,環境人格儀是"社會性私權",超出了私人范圍而具有一定的公共性特征。環境損害等影響往往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而環境利益具有很強的公共利益屬性,環境人格利益也不例外。放環境人格權具有一定的公共權利屬性,是公共性的私儀,其保護也就具有定的公法強制色彩。
(三)環境人格權兼有預防救濟性即由于侵害的不可逆轉件以及危害后果的滯后性特征,環境人格權的救濟在損害未發生時以預防性請求權來實現。權利人在人格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人格權作為請求權的基礎而要求停止佼窯,特別是當侵害正在進行或者損害尚未段終形成之時。
(四)環境人格權具有一定的界限作為精神利益,其范圍具有相當的模糊性,因此應當明確法律保護的界限。設計界限明確的具體環境人格權是環繞人格權研究的任務和目標,但是,在目前環境法律制度不完備的條件下,依據一般性規定對環境人格權進行保護也是必要的。
二、環境人格權的法律保護環境人格權保護是公民的一項僅利,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相關法律將通過對侵犯該權利的行為確認為一種專門的侵權行為而提供救濟:同時對于侵害環境人格權的行為人的民事責任進行權威的法律認定,筆耕文化推薦期刊,以求做到公正,公平。同時也將為權利入提供訴訟渠道,從實質法律上保障公民的環境人格權。
(一)侵害環境人格權行為的確認侵害環坡人格權行為的確認問題是對環境人格權進行法律保護的大前提。只有基于這民法前提,才能對自然人的環境人格權進行有效的保護,提供及時的救濟。侵害環境人格權的行為作為一種特殊侵權行為,其具有行為方式的間接性、行為的緩慢性、行為后果的公害性和嚴重性等特征。
(二)侵害環境人格權的行為人的民事責任認定在環境侵權行為中,行為違法造成損害當然要承擔民事責任,但在行為不違法但有危害時,同樣要承擔民事責任。在危害后果要件上,不以危害后。提出現為要件。環境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形式應包括:除危險、停止侵吝、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同時,由于在眾多的環境侵權案件中,經常出現侵權行為人對受害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不良的影響,使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故賠償損失既應包括物質損失,也應包括精神損失。當然,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也要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和無過錯責任的損害結果情況來判斷,不能無限度地適用。
(二)賦予權利人應有的起訴權環境人恪僅是種社會性私權,任何個人旦發現有環境污染行為,即可挺起訴訟。賦予公民個人在環境訴訟中的起訴權,是從法律t保障公民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對侵犯公眾環境權益的行為進行補救的根本途徑。但由于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環境資源保護具有很強的技術性等特點,個人很難掌握環境方面的專業知識,加之環境訴訟巾的被告一般都是經濟實力強大的企業,使得公民個人在環堤訴訟中處于極為不利的地位。因此,在立法明確規定公民個人的起訴權的同時,還要完善各種制度,以確保個人環境訴權的實現。只有這樣,公民個人的起訴權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實現。
三、結語無論是在理論的學習,還是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始終感覺到先進的環境思想和傳統的法學理論之間存在著近乎不可調和的矛盾。
而環境法本身就是這種矛盾的產物,因此也注定了它要在其間掙扎或者奮起。環境人格權制度應當成為基于環境倫理觀去人格權理論而創建的-項環境法的基本制度。環境法的創新精神正是由此而來,創新才能生存,創新才能發展。借鑒和改造傳統法學理論是環境法創新的基礎,吸收先進的環鏡思想是環境法創新的源泉。因此,在創建與完善環境人格權制度時,我們一方面應吸收環境倫理思想,另一方面借鑒傳統法律制度的精髓,從而實現環境法的創新。環境法是一部充滿創新氣息的法律。環境人格權制度無疑已成為環境法上重要制度,環境權的具體化、為環境法的理論完善、為環撓保護和人權保護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撐。相信,環鏡人格權的理論思想和實踐在在歷史快車道上會越馳越迅。同時,在不久的將來,環境人格權會成為各國法律上的一項公認的、成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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