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平臺數據侵權的法律保護
發布時間:2024-06-29 22:35
近年來,各式各樣的網絡平臺在經濟社會的發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也越來越成為不可或缺的角色。人們在網絡平臺上的活動產生了大量的數據,而這些數據的收集、儲存、傳輸和處理都需要網絡平臺進行大量的資金投入和持續的人工維護。除了獲取數據需要成本支出,基于數據分析產生的大數據產品更是能夠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網絡平臺數據的數量和質量已然成為評價網絡平臺實力的重要標準。而在日益激烈的網絡平臺企業競爭中,關于網絡平臺數據的爭議問題也層出不窮。本文討論的淘寶訴美景案、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案、新浪訴脈脈案,各方所爭議的核心問題都是網絡平臺數據權利的保護問題。網絡平臺數據由于涉及個人、商家及平臺方三方權利主體,既包含了具有人格權屬性的個人數據、商家自身發布的企業數據,又包括雙方在平臺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數據。學者的研究多集中于權屬相對明確的前兩者。而對于后者應如何保護的研究則不甚了了。我國《民法總則》第127條的規定概括的承認了數據的權利屬性,2019年施行的《電子商務法》鼓勵電子商務數據的開發應用,并明確國家保障電子商務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這為網絡平臺數據權利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由...
【文章頁數】:4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侵害網絡平臺數據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侵害網絡平臺數據權的典型案例
1.淘寶訴美景案
2.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案
3.新浪訴脈脈案
(二)案例反應的法律問題
1.網絡平臺數據的性質尚不明晰
2.網絡平臺數據保護模式的選擇存在問題
3.侵害網絡平臺數據的責任承擔問題存在爭議
二、網絡平臺數據性質的界定
(一)網絡平臺數據的權利特性
1.占有的非排他性
2.使用的公開性
3.權利的復合性
(二)網絡平臺數據權利屬性的界定
1.數據物權說的否定
2.數據債權說的否定
3.數據知識產權說的否定
4.數據新型財產學說的肯定
三、網絡平臺數據侵權保護模式的選擇
(一)基于競爭利益保護網絡平臺數據的局限性
1.一般條款的保護具有不確定性
2.商業秘密的保護范圍過窄
(二)應構建基于數據新型財產權的法律保護模式
1.與權利性質相適應
2.保護范圍更加全面
四、網絡平臺數據使用者的侵權責任
(一)加害行為
1.發布數據不指明來源
2.使用數據超出授權范圍
3.引用數據造成實質性替代
(二)其他構成要件
1.損害結果
2.因果關系
3.主觀過錯
五、侵害網絡平臺數據權利的責任承擔
(一)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賠償損失
(二)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1.被侵權人損失與侵權人獲利
2.設定法定賠償數額
3.過失相抵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97994
【文章頁數】:4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侵害網絡平臺數據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侵害網絡平臺數據權的典型案例
1.淘寶訴美景案
2.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案
3.新浪訴脈脈案
(二)案例反應的法律問題
1.網絡平臺數據的性質尚不明晰
2.網絡平臺數據保護模式的選擇存在問題
3.侵害網絡平臺數據的責任承擔問題存在爭議
二、網絡平臺數據性質的界定
(一)網絡平臺數據的權利特性
1.占有的非排他性
2.使用的公開性
3.權利的復合性
(二)網絡平臺數據權利屬性的界定
1.數據物權說的否定
2.數據債權說的否定
3.數據知識產權說的否定
4.數據新型財產學說的肯定
三、網絡平臺數據侵權保護模式的選擇
(一)基于競爭利益保護網絡平臺數據的局限性
1.一般條款的保護具有不確定性
2.商業秘密的保護范圍過窄
(二)應構建基于數據新型財產權的法律保護模式
1.與權利性質相適應
2.保護范圍更加全面
四、網絡平臺數據使用者的侵權責任
(一)加害行為
1.發布數據不指明來源
2.使用數據超出授權范圍
3.引用數據造成實質性替代
(二)其他構成要件
1.損害結果
2.因果關系
3.主觀過錯
五、侵害網絡平臺數據權利的責任承擔
(一)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賠償損失
(二)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1.被侵權人損失與侵權人獲利
2.設定法定賠償數額
3.過失相抵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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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本文編號:399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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