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一體化與農村社會結構轉型
本文是一篇專業的經濟論文,主要是關于城鄉一體化與農村社會結構轉型,詳情請看下面的介紹。
北京要實現建設世界城市的戰略目標,必須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而城鄉一體化格局的形成,除了進一步推進城市經濟和管理服務功能向郊區轉移擴散之外,郊區農村自身加快城鎮化進程,完成傳統農村的現代化轉型,則是決定陛因素。
一、現階段郊區農村城鎮化的主要任務對北京郊區來說,現階段農村城鎮化的主要任務是小城鎮(包括非重點鎮的城鎮化組團)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并依托這種社會結構的轉型同時完成產業的升級,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城鄉一體化新格局。這意味著追求一般意義上的人口城市化率指標,對北京已經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郊區農村城鎮化的最后任務,重點是對傳統農村進行改造和提升,即列入城市規劃的完成城市化轉型、城鎮化地區完成城鎮化集聚、保留村莊通過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得到提升,這就是靠“三個一批”解決郊區三農問題的整體戰略。只有通過這種對傳統農村的改造和提升,才能繼續拓展產業發展的空間,實現城鄉經濟的融合,實現經濟、人El的相對集中和城鄉一體化,實現建設世界城市的目標。
所以,從城鎮化的角度看,小城鎮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都是農村城鎮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只不過建設形態、建設模式不同而已。
二、傳統農村要溶入城鎮體系的不同層次北京的城鎮體系,按現在的簡單提法是中心城區、區縣新城、小城鎮和農村社區四級,一般來說這沒有錯。但從最終的成熟形態細分,可以分為三級城市六個層次,三級即市級、區縣級和鎮級,六個層次是中心城區、大型外圍邊緣集團、區縣新城、外圍城鎮化組團、重點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如圖1所示。
首先,分布于近郊區的中心城外圍大型邊緣集團早已客觀存在,有的人口規模甚至大于遠郊新城,但其功能是服務于中心城區的,所以邊緣集團與中心城區這兩個層次是一級。其次,在區縣新城規劃外圍的一批鄉鎮,由于距離新城較近,可以直接接受新城的輻射,不適宜作為具有相對獨立功能的重點鎮,一般會發展成為若干個城鎮化組團直接分擔新城的部分功能,又不與新城連為一體,類似于中心城外圍的邊緣集團,屬于飛地城鎮化的形態,是郊區農村城鎮化的—個重要類型,與新城構成一級兩個層次。第三,鎮級,又是兩個層次,即中心規劃區的城鎮化社區和外圍的新農村社區。
當然,也會有的鄉鎮出現兩個以上的城鎮化社區。
但就基本形態而言,新型農村社區與城鎮化社區是不同層次,要有所區別,不能混為—談。主要區別在于產業經濟的差別以及由此決定的經濟和人口積聚的規模不同以及是否集中上樓。正是由于北京已經形成這樣的三級城市、六個層次的城鎮體系,每個層次的功能、產業基礎、規模大小和建筑形態等就不能一個模式,不同村莊只能根據城市整體規劃和自己所處的區位及經濟情況,按城市化轉移一批、城鎮化集聚一批和新型農村社區提升一批的不同方向完成城鎮化轉型。這一過程,也就是傳統農村分別融人北京整體城鎮體系和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過程。
三、農村城鎮化轉型有兩種基本形態一說起農村城鎮化,人們就容易理解為農民集中上樓,農村社區也要建設城鎮的居民樓這是一種簡單化的誤解,沒有看到農村城鎮化的多種實現形式。就北京郊區的情況看,農村城鎮化轉型有兩種基本形態,一是建設城鎮化社區,一是建設新型農村社區。
除列人城市建設規劃范圍內的村莊之外,一般村莊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可以建設集中上樓的城鎮化社區類型:
其一,鄉鎮中心規劃區內的村莊。由于處于行政和經濟、文化中心,有二三產業園區或就業基地,有一定的經濟和人口積聚條件。
其二,城市(包括區縣新城)規劃外圍的周邊地區。由于可以直接接收城市的輻射,能夠承擔城市擴散的產業和功能,可以實行多村集中合并的。
其三,少數中心區以外的村莊。由于二三產業發達,經濟實力強大,能夠帶動和集聚周邊農村人口轉移,實現多村集中合并的。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可以推進建設集中上樓的城鎮化社區。這些城鎮化社區存在和發展的產業基礎是二三產業,主要依托各類大中型產業園區、城市擴散的特定功能區,如教育、文化、科技、商貿等。
在村鎮體系規劃中的保留村莊,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堅持建設新型農村社區:
其一,仍以都市型現代農業為主導產業,并依托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可以就近就業的。
其二,有可持續發展的旅游休閑產業資源,可以家庭獨立經營,農戶住房可以拓展出一部分經營功能的。
其三,可以承擔城市擴散的特定功能,如商務、文化、會展、度假休閑等現代服務業,實現農業與現代服務業直接融合的。
此外,還有一些傳統村莊,由于資源條件約束、規模小、人口外流等諸多因素,最終會走向衰落,有的被整合到新的農村社區,有的被整合到小城鎮社區,原村的居民社區功能消亡,或者演變為生產經營場所。
四、不同形態的城鎮化不能一樣化或同質化在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中,應特別注意城鎮社區與新型農村社區的區別,不能搞成同質化,把新型農村社區也建成城鎮的居民樓。就是城鎮化社區,也要在規劃布局、建設風格、功能定位等方面各具特色,避免雷同。一般來說,傳統農村向城鎮社區轉變的主要條件是:(1)產業經濟基礎以二三產業為主,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園區和經營項目,勞動力的主體已經進入二三產業,收入結構和消費結構已經接近城市居民。(2)居住方式上是農民集中上樓,進駐集中建設的城鎮居民小區,原來農民宅基地的屬性和權益消亡,上樓農民的樓房應有合法產權。(3)小區的人口能夠集中到一定的規模,一般應在萬人以上,便于配套相對齊全的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經營性服務設施也能擁有一定的市場服務規模。
(4)社會組織結構和社會治理方式逐漸城鎮化,村民自治組織逐漸讓位于城鎮社區組織,原來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與社區組織分離。
新型農村社區的主要特點是:(1)產業以現代農業或依托農業發展起來的服務業為主,農業和服務業是主要的收人來源。(2)居住方式還是一戶一宅的農村庭院式格局(并不排斥單體或連體別墅式的小樓房),宅基地的功能和權益繼續存在,除農民自己的居住功能之外,還可以拓展出服務業的經營功能。(3)人口規模小于城鎮社區,方便生產經營活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等級和規模低于城鎮社區,部分公共服務接受附近城鎮化社區的輻射。(4)社會組織結構和治理方式仍以村民自治為主。
(5)社區和生態環境仍保留傳統村莊的歷史文脈,但貼近大自然的宜居環境優于城鎮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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