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典小說歷史意蘊探賾
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文學凝結著人類對自身的反思、批判進而引導向整體性的超越。“詩是人之存在的棲居之地。”詩,或者說文學以語言文字記錄下人類的過去、現在并預示著人類的未來。在輝煌的文學發展歷程里,古典小說自然也呈現出同質的解構與重建的過程。毋庸置疑,這一過程蘊含著豐富厚重的文化內核,諸如哲學,諸如歷史。人類在特定歷史階段的每一步跨越,在小說成為獨立的文體樣式的過程中及其以后,或以文學的形態被定格、承載下來。從一定程度上說,作為藝術家的詩人或者戲劇家都是歷史學家。藝術在創造詩歌或者戲劇的時候所創造或者表現出來的歷史虛構,甚至比客觀明確的歷史記錄更能幫助后人把握一個時代、地區人們的精神。中國古典小說無論是旨在“發明神道之不誣” 的明了的事實記錄,還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2 J、“姑妄言之姑聽之”的藝術虛構,都始終貫穿著悠遠而深邃的史學關懷,更進一步地說,這些或實錄或虛構的文字——小說在作為歷史的載體而成為備忘錄的時候,本身就已經融人了歷史的滾滾巨流。只不過,它們是具體化了的歷史(crys—talized history)。在一定意義上,正是由于小說的存在,歷史才成為一個更為豐富多彩的過程。
與其他藝術門類相比,文學是更富有時間性的藝術;在各體文學樣式中,中國古典小說尤其擅長以歷時敘事來結構文本。因而,古典小說因其自身的特性而較詩歌、散文等文學樣式乃至其他各門類藝術蘊含著更為豐富而深刻的歷史意蘊。簡單地說,這種歷史意蘊可分為三個層面:小說文本敘事的歷時j生、小說對歷史的追溯與對現實的記錄和小說文體自身的演進性。小說作為一種敘事文體,它的時間因素是當代文藝理論研究和探索的一個熱門話題。然而,這種研究和探索更多的是局限在現當代文學的圈子里,對于傳統小說(包括中國古典小說)并未有足夠的觀照。中國古典小說的作者在創作手法世代傳承并演進的歷程中,從稚嫩走向成熟,對小說敘事中的時問因素有著自己的感悟和造詣。
秉承中國哲學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古典小說在敘述故事時,小說時間(故事發生時間)與寫作時間(故事結構時間)基本是平行一致的。就歷史演義小說而言,因其時間跨度大,大多以帝王的年代次序為貫穿全書的線索。這條線索極為清晰而足以將盤根錯節、縱橫交織的歷史事件串聯起來,并進而幫助讀者據小說文本所標注的時間來理清紛繁的人物、事件,走近小說所再現的時代。如《新列國志》第二十回到第二十四回,由周惠王十年、十三年、十五年、十七年、十八年一直敘述到周惠王二十六年,就是一種典型的小說時間與寫作時間諧和一致的平行敘事。歷史事實和業已完成的藝術虛構是獨立于創作主體之外的。早期的小說作者在選擇特定歷史事實作為自己的藝術加工對象后,他們按照歷史事件的承傳演進來進行平行敘事。宋元以降,古典小說經唐傳奇后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小說家的創作技巧日臻精湛;與歷史事實、藝術虛構的歷時演進交織甚至悖逆的敘事方式時有出現,小說文本的敘事時間日趨復雜。然而,以歷史演義小說為代表,中國古典小說在元明時期仍以平行敘事為主流。
平行敘事不僅表現為小說文本內部故事發生時間與故事結構時間的一致性,還表現為文本內部時問(包括故事發生時間和故事結構時間)與文本外部時間(讀者閱讀時間)的一致性。不論是活躍在民間的宋元講史話本,還是放置于案頭的明清歷史演義,聽眾、讀者在接受這些古典小說前的審美期待乃至實際的觀賞、閱讀行為都是按照歷時性的順序預設、展開的。
中國古典小說略顯單一的平行敘事與接受并未減弱蘊含文本之中的歷史思維。作為對“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3 等言論的一種潛意識的認同與讓步,唐前小說作者大多樂意甚至奢望將自己的創作成果與正史并提,最起碼也要讓它們以“補正史之闕”的身份出現。因而,早期的寬泛意義上的“小說”也大多摹擬正史—— 按照年代編次,敘事上力求與正史一致,呈現出文、史同步的平行敘事。唐以降,真正意義上的小說文體在創作實質上崛起,其文體地位卻仍未得到明顯的提高,筆耕論文新浪博客,即便是有些小說創作者或小說評論家對小說的功能作用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正面見解和主張,他們在創作實踐或評論實踐中仍然無法擺脫正史意識的束縛。雖然文學敘事本可以不依循故事本身的時間來展開,但中國古典小說還是采取了故事發生時間與故事結構時間相一致的平行敘事。
這種方式既成為小說創作者獨立創作的某種羈絆,但也體現了他們對這兩種時間一致性的信念。對于唐前小說創作者而言,這種時間上的和諧更意味著天與人、物與我、客觀與主觀的交融、合一。這是一種滲透于整個民族心理的理想和信念。而讀者在接受這些小說時力圖將自己的觀賞、閱讀時間順序與文本內部時間同步,從而對小說文本中的“過去”進行一次意念上的“重演”。此時,小說創作與小說閱讀成了一種歷史的重新建構。在這一過程中,小說文本中故事的歷史意義以及小說創作者對這些意義的理解和詮釋,在讀者頭腦中因敘事時間與閱讀時問的諧和一致而與讀者產生共鳴——或崇高或悲壯或焦慮或閑適的情感體驗和深層次的歷史感悟得以產生。中國古典小說因其歷時性的平行敘事賦予了自身以潛隱而厚重的歷史意蘊。
中國古典小說歷史意蘊的第二個層次體現是對歷史的追溯和對現實的紀錄。對于20世紀的中國古典小說研究者及小說理論研究者而言,小說的“名”與“實”的關系無疑是個棘手的問題。“小說”這個概念在中國語言中出現約有二千余年的歷史。從這個概念的誕生起,它的內涵就在不斷的蛻變和演化,與西方和現代的小說意義不盡相符。《莊子》
中有“飾小說以干縣令”的說法,桓譚在《新論》中指出:“若其小說家,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l4 ,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也有與“小說”相關的言論。這些散見于早期典籍中的言論大致確立了早期的小說觀念—— 有別于正史的野史、傳說。但這并不表明作為野史、傳說的“小說”與“正史”是對立的,相反,從早期的小說作者葛洪作《西京雜記》“以補正史之闕”到明代笑花主人在《今古傳奇·序》中明確提出“小說者,正史之余也” 5』,小說與正史以相輔相成、并行不悖的關系共同發展。早期的小說作品記錄和反映了先民活生生的生活和命運。對當時的統治者而言,這些“細碎之言”、“叢殘小語”可以“知里巷風俗”,具有現實意義;對于事隔千年的今人而言,這些小說無疑具有歷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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