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0年以來,受氣候變化和經濟發展的雙重影響,向海濕地連年干旱,濕地面積減幅達90%,其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理論上,濕地生態系統結構的穩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水源補給的穩定性,生態補水是保證已經干枯和正在承受缺水威脅的濕地得以恢復的重要手段,由此,啟動向海濕地生態補水工程、解決向海濕地用水問題已經迫在眉睫。然而實踐中,向海濕地生態補水過程中,相關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不公平分配,破壞了地區之間及利益相關者的和諧發展,由此引發的生態補償問題成為制約向海濕地生態補水工程社會、經濟效益發揮的關鍵因素。因此,開展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可為向海濕地生態補水過程中相關各方利益的公平分配提供指導,另一方面可為向海濕地生態補水過程中洮兒河流域和霍林河流域相關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平衡奠定基礎。 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是由向海濕地補水引發的一種生態補償行為,在形式上表現為向海濕地補水的受益人,在有關法規和制度的約束下,向受損者以及提供補水服務的地區、機構和個人進行補償的一種行為,其生態補償范圍的大小與濕地補水路線和補水水量緊密相關,生態補償標準的高低也由濕地補水水量以及影響范圍與程度等因素共同決定。所以,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機制的研究應該在充分論證向海濕地生態補水的可行方案的基礎上,分析向海濕地補水的影響范圍及損益關系,從而確定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的補償主體、補償對象、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模式,完善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的保障機制。 由此,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探討向海濕地補水的可行方案,二是,研究構建向海濕地補水過程中的生態補償機制。其中,向海濕地補水方案設計中補水水量的逐月分配和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標準的核算是本文研究中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前者是分析濕地補水影響范圍、損益關系、影響程度的基礎,后者是決定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是否合理、是否有效、是否長效的關鍵因素。這也是本文重點解決的技術難點。 本論文首先在充分調查分析向海濕地概況及周邊水系的水資源利用現狀的基礎上,以向海濕地生態系統水量平衡為基礎,特別考慮向海濕地相對穩定的水面面積,測算濕地生態需水量,確定濕地生態補水目標;分析不同降水保證率年份向海濕地的天然來水量,并確定補水水量和補水情景;結合洮兒河流域和霍林河流域水資源特征,確定補水水源、補水路線和補水時間。計算結果顯示,向海濕地適宜生態需水量為1.91億m~3,75%降水保證率年份為滿足適宜生態需水量需要引水0.87億m~3,95%降水保證率年份只考慮保障向海濕地核心區的最小生態用水,需要引水0.25億m~3;本文在考慮渠道防滲與否的基礎上,設計了近期補水方案(不做防滲)和遠期補水方案(做防滲,水量損失率為40%);考慮向海濕地應在枯水年份汛期(6-8月份)啟動引洮入向或引察濟向補水工程從洮兒河流域調水經龍華吐分水口入引洮干渠為向海濕地進行持續補水。 其次,為盡量減少濕地補水對其它用水群體的影響,對向海濕地補水采用逐月補水方式,本文從“水量約束”和“成本約束”兩個視角研究濕地補水水量分配的一般原則,確定濕地汛期(6-8月份)逐月水量分配。研究顯示,近期引水方案中,75%降水保證率年份無償引水水量比例為38%;95%頻率無償引水水量比例為56%;遠期補水方案中(考慮防滲)75%頻率無償引水水量比例為68%;95%降水保證率年份無償引水水量比例為100%。 再次,分析濕地補水方案的影響范圍及損益關系,確定濕地補水的生態補償主體和對象、方式,其中在補償范圍和補償對象的確定上,本文引入“缺水率”這一判斷因子,對那些在濕地引水前后缺水率沒有發生變化的用水單位,不納入生態補償范圍中。研究顯示,引洮入向補水方案的影響區域主要為洮兒河龍華吐斷面的下游地區,引察濟向補水方案的影響區域主要察爾森水庫及下游地區;補償主體為政府和濕地內的水產養殖業、旅游業等產業群體;補償對象為受影響范圍內缺水率發生變化的察爾森水庫管理局、興安盟灌區管理局及灌區農民、洮兒河灌區管理局及灌區農民。 本著全面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運用收入損失法、費用分析法以及機會成本法相結合的方法,建立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標準計算模型。相關資料顯示,受影響地區的工業用水和分散式灌溉農業用水均取自地下水,所以,向海濕地補水生態補償標準核算中主要考慮集中式灌溉農業損失。經研究,引洮入向方案:近期補水方案,75%降水保證率年份生態補償額度為4567萬元,95%降水保證率年份生態補償額度為1111萬元;遠期補水方案中,75%降水保證率年份生態補償額度為1687萬元,僅占近期補水方案補償額度的36%。引察濟向(95%%降水保證率年份)方案,向海濕地共需要支付生態補償金2996萬元。 綜合補償主體的收益程度、支付意愿、支付能力,以及補償對象的缺水率變化、受損害程度等建立多個主體間的分擔模型和多個客體間的分配模型。結果顯示,向海濕地生態補償資金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保護區內的受益群體共同分擔。引逃入向補水方案中,近期補水方案中,75%降水保證率年份洮兒河灌區管理局接受的補償額度為138萬元、灌區農民的補償額度為4429萬元,95%降水保證率年份洮兒河灌區管理局接受的補償額度為28萬元、灌區農民的補償額度為1083萬元;遠期補水方案中,75%降水保證率年份洮兒河灌區管理局接受的補償額度為133萬元、灌區農民的補償額度為1554萬元。引察濟向補水方案,補償洮兒河灌區1830萬元,興安盟灌區670萬元,察爾森水庫496萬元。 最后,建立濕地補水生態補償實施機制,做到明確職責、制定方案、組織實施、監督評估和績效考核五部分,以確保補償機制的順利實施。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2
【分類號】:X37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潘少兵;;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的經濟學原理及補償模式[J];安慶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10期
2 王常文;資源稀缺理論與可持續發展[J];當代經濟;2005年04期
3 張郁;;我國跨流域調水工程中的生態補償問題[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04期
4 李麗娟,鄭紅星;海灤河流域河流系統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J];地理學報;2000年04期
5 熊鷹,王克林,藍萬煉,齊恒;洞庭湖區濕地恢復的生態補償效應評估[J];地理學報;2004年05期
6 劉旭芳;王明安;;生態補償釋義[J];桂海論叢;2006年01期
7 高永志,黃北新;對建立跨區域河流污染經濟補償機制的探討[J];環境保護;2003年09期
8 王軍;林曉紅;周燕;;以循環經濟理論指導流域生態補償的思考[J];環境保護;2007年18期
9 李遠;趙景柱;嚴巖;吳鋼;;生態補償及其相關概念辨析[J];環境保護;2009年12期
10 崔保山,楊志峰;濕地生態環境需水量研究[J];環境科學學報;2002年02期
相關會議論文 前1條
1 吳耀宇;;淺論鹽城海濱濕地自然保護區旅游開發中的生態補償機制的構建[A];江蘇省旅游學會首屆學術年會論文集[C];2008年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4條
1 劉磊;南四湖流域退耕還濕工程生態補償機制研究[D];山東大學;2011年
2 鄭海霞;中國流域生態服務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D];中國農業科學院;2006年
3 何承耕;多時空尺度視野下的生態補償理論與應用研究[D];福建師范大學;2007年
4 尤艷馨;我國國家生態補償體系研究[D];河北工業大學;2007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6條
1 楊桐鶴;流域生態補償標準計算方法研究[D];中央民族大學;2011年
2 陶國芳;向海濕地生態環境需水量的界定及調控[D];東北師范大學;2006年
3 唐林峰;廣西集體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研究[D];廣西大學;2006年
4 江中文;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漢江流域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標準與機制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08年
5 賀志麗;南水北調西線工程生態補償機制研究[D];西南交通大學;2008年
6 鮑俊;濕地恢復工程生態服務評價與生態補償研究[D];南京林業大學;2009年
本文編號:
2607252
本文鏈接:http://www.malleg.cn/shengtaihuanjingbaohulunwen/2607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