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及其法律適用研究
發布時間:2020-06-30 17:49
【摘要】:不當得利制度從羅馬法的返還之訴發展而來,歷經二千余年的歷史,是民法中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作為債發生的原因之一,不當得利是指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之事實。對于不當得利制度,世界各國民事立法規定存在諸多差異,隨著國際民商事交往的加強,涉外不當得利也日趨復雜和增多。國際私法上的不當得利含有涉外因素,是民法上不當得利制度的延伸和發展,因各國法律規定的不同,在法律適用上會發生沖突。如何對不當得利事實進行識別并準確的確定準據法,在不當得利法律適用中具有重要意義。本文試圖擺脫片面依托國際私法理論探討法律適用的研究套路,通過對不當得利制度歷史淵源、理論基礎、構成要件、類型、請求權競合等基本問題的深入考察研究,探究不當得利的本質屬性,揭示不當得利制度的作用和價值。以此作為鋪墊,比較世界各國不當得利制度的法律沖突及沖突原因和表現,接著進一步論述了對涉外不當得利進行識別的重要意義和識別方法,闡述了法院地法作為不當得利事實識別依據的合理性。參考各國立法例,論證了各國關于不當得利法律適用規則的具體類型(直接法律適用規則、彈性法律適用規則、間接法律適用規則)和立法模式(單一規則模式、復合規則模式),最后分析我國涉外不當得利的識別和法律適用的現狀,在文章結束部分作者不失時機的提出了自己對這一領域的識別問題和法律適用的立法建議。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D913
本文編號:2735619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D913
【引證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條
1 馬月;龔林莉;;論未成年人的不當得利和監護人的不當得利返還責任[J];思想戰線;2011年S2期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3條
1 楊立政;不當得利返還問題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2 郭輝;涉外不當得利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研究[D];四川大學;2007年
3 李琳琳;不當得利規則研究[D];吉林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273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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