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涉外侵權法律適用的發展趨勢
發布時間:2020-10-09 00:06
近年來,涉外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在國際私法沖突中愈發重要起來。隨著科技和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的活動范圍不斷擴大,由此導致的侵權行為的種類和范圍也越來越豐富,傳統的涉外侵權法律適用原則也因為其自身的穩定性和確定性在處理新型涉外侵權案件中顯得愈發的力不從心。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國際私法學界進行了沖突法革命,引入了新的原則,對傳統的涉外侵權沖突規范予以了軟化。涉外侵權領域發展至今,我們有必要總結相關內容,從中汲取精華為我國今后在侵權領域的立法以及司法實踐服務。 本文采取理論研究的方法、比較研究的方法,對涉外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探討。第一部分主要從傳統的涉外侵權法律適用的原則入手,引出了近年來兩大新的原則,分析了新的原則的利弊與在實踐中的應用。第二部分則從美國俄勒岡州的《侵權與其他非合同請求的法律選擇法》和歐盟《非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條例》這兩大具有代表性的涉外侵權沖突立法入手,歸納總結出涉外侵權沖突規范的軟化趨勢。然后根據國際上的立法實踐和理論研究活動指出了未來涉外侵權領域法律適用的發展方向。最后回顧了中國涉外侵權行為立法的進程,比較了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與國際涉外侵權沖突法發展趨勢的契合之處,《適用法》作為我國第一部系統規定涉外法律適用規則的法律,吸納了許多涉外侵權法律適用領域的最新理論,但是瑕不掩瑜,故而最后本文提出了該法的不足之處。
【學位單位】:蘇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3
【中圖分類】:D997.1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傳統涉外侵權法律適用原則及發展
一、 傳統的一般性原則及其適用缺陷
(一) 侵權行為地法原則
(二) 法院地法原則
(三) 雙重可訴原則
(四) 傳統一般性原則適用的缺陷
二、 新原則的發展
(一) 最密切聯系原則的確立
(二) 意思自治原則的引入
第二章 歐美對侵權領域法律適用的立法實踐
一、 美國俄勒岡州的《侵權與其他非合同請求的法律選擇法》
(一) 立法背景
(二) 對傳統的突破
(三) 立法特色
二、 歐盟《非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條例》(《羅馬條例Ⅱ》)
(一) 立法背景
(二) 對傳統規則的突破
(三) 《羅馬條例Ⅱ》的重要意義
三、 兩大立法體現的涉外侵權沖突規范的軟化趨勢
第三章 涉外侵權領域法律適用的發展趨勢
一、 共同屬人法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二、 繼續細分和擴大特殊侵權行為種類,分別制定不同的準據法
三、 部分領域法律適用規范的剛化性發展
第四章 中國涉外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發展
一、 歷史回顧
二、 《法律適用法》與國際涉外侵權沖突法發展趨勢的契合
(一) 意思自治原則的納入
(二) 最密切聯系原則的“一般規定”地位
(三) 摒棄重疊適用規則,亦不強調法院地法的適用
(四) 區分一般侵權與特殊侵權,采用國際上流行的“一般+特殊”立法模式
(五) 共同住所地法的確立
三、 與國際接軌尚欠缺的地方及建議
(一) 《法律適用法》條文制定簡約問題
(二) 共同屬人法適用問題
(三) 規定的特殊侵權的范圍過窄
(四) 特殊公共秩序條款的確立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公開發表的論文
后記
本文編號:2832941
【學位單位】:蘇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3
【中圖分類】:D997.1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傳統涉外侵權法律適用原則及發展
一、 傳統的一般性原則及其適用缺陷
(一) 侵權行為地法原則
(二) 法院地法原則
(三) 雙重可訴原則
(四) 傳統一般性原則適用的缺陷
二、 新原則的發展
(一) 最密切聯系原則的確立
(二) 意思自治原則的引入
第二章 歐美對侵權領域法律適用的立法實踐
一、 美國俄勒岡州的《侵權與其他非合同請求的法律選擇法》
(一) 立法背景
(二) 對傳統的突破
(三) 立法特色
二、 歐盟《非合同之債的法律適用條例》(《羅馬條例Ⅱ》)
(一) 立法背景
(二) 對傳統規則的突破
(三) 《羅馬條例Ⅱ》的重要意義
三、 兩大立法體現的涉外侵權沖突規范的軟化趨勢
第三章 涉外侵權領域法律適用的發展趨勢
一、 共同屬人法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二、 繼續細分和擴大特殊侵權行為種類,分別制定不同的準據法
三、 部分領域法律適用規范的剛化性發展
第四章 中國涉外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發展
一、 歷史回顧
二、 《法律適用法》與國際涉外侵權沖突法發展趨勢的契合
(一) 意思自治原則的納入
(二) 最密切聯系原則的“一般規定”地位
(三) 摒棄重疊適用規則,亦不強調法院地法的適用
(四) 區分一般侵權與特殊侵權,采用國際上流行的“一般+特殊”立法模式
(五) 共同住所地法的確立
三、 與國際接軌尚欠缺的地方及建議
(一) 《法律適用法》條文制定簡約問題
(二) 共同屬人法適用問題
(三) 規定的特殊侵權的范圍過窄
(四) 特殊公共秩序條款的確立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公開發表的論文
后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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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83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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