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賬戶的風險與法律監管對策——從金融監管法角度出發
發布時間:2024-06-11 20:47
我國在上海自貿區建成的自由貿易賬戶是借鑒國外離岸金融,探索金融開放之重要成果,這種在有限滲透的金融環境下試行資本項目開放業務的本外幣賬戶,順應實體經濟發展現實需要,提供資本項目可兌換載體。但是隨著金融市場開放,金融風險也隨之而來。從現有自由貿易賬戶運行模式來看,可能出現的風險主要有資產跨境轉移風險、資金套利風險和洗錢風險。這些是自由貿易賬戶的開放性所帶來的風險——對境內外資金流通審查不像在岸賬戶那樣嚴格,從而這些風險不僅是制度上的,也是金融活動所固有的幾大風險,但是這些風險并不是無法避免的,用周密的制度設計、適合的監管措施以及完善的法律保障可以大大降低甚至避免這些風險。但目前我國對自由貿易賬戶監管上的漏洞依然存在,應從金融監管體制、風險防范等方面加強,化解此類不足。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一、自由貿易賬戶的運行風險
(一) 自由貿易賬戶的運行模式
(二) 自由貿易賬戶可能存在之風險
1. 資產跨境轉移風險
2. 資金套利風險
3. 洗錢風險
二、當前自由貿易賬戶監管的問題
(一) 自由貿易賬戶當前的監管模式
(二) 自由貿易賬戶監管上的不足
1. 立法體系不完善
2. 法律規定不足
3. 法定監管主體及職能不明
三、自由貿易賬戶風險監管的原則
四、對自由貿易賬戶風險監管的建議
(一) 完善立法體系、健全法律內容
(二) 明確監管機構及職能
(三) 加強國際合作
本文編號:3992693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一、自由貿易賬戶的運行風險
(一) 自由貿易賬戶的運行模式
(二) 自由貿易賬戶可能存在之風險
1. 資產跨境轉移風險
2. 資金套利風險
3. 洗錢風險
二、當前自由貿易賬戶監管的問題
(一) 自由貿易賬戶當前的監管模式
(二) 自由貿易賬戶監管上的不足
1. 立法體系不完善
2. 法律規定不足
3. 法定監管主體及職能不明
三、自由貿易賬戶風險監管的原則
四、對自由貿易賬戶風險監管的建議
(一) 完善立法體系、健全法律內容
(二) 明確監管機構及職能
(三) 加強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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