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退出方式的灰色決策和層次分析
1相關概念
由于國內對風險投資(Vel陽re Capital)的定義眾說不一,本文引用我國官方文件的定義,即風險投資是指向主要屬于科技型的高成長性創業企業提供股權資本,并為其提供經營管理和咨詢服務,以期在被投資企業發展成熟后,筆耕文化推薦期刊,通過股權轉讓獲取中長期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行為。其資本的運行方式是以"投入→退出一新的投入"為特征。
在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中,風險投資的退出具有重要意義。
風險投資退出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在其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相對成熟后,將所投資金由股權形態通過某種形式轉化為資金形態予以撤回以求實現資本增值或者降低損失,為介入下一個項目做準備的行為。風險資本能夠順暢地退出,是風險資本得以循環流動的關鍵,也是風險資本實現收益的保證。
2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
2.1首次公開發行。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 IPO)也叫公開上市,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將所投資的風險企 業的股票在公開市場上掛牌拋售,從而收回投資,以實現資本退出并增值。首次公開上市可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在兩個板上市的企業在經營時間、資產規模、業務記錄、信用狀況等方面均要符合上市發行股票的標準和要求。主板市場面向資信良好的大企業,而風險投資由于針對科技型高增長創業企業,很難達到主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因此產生了具備符合高新技術風險企業上市發行股票的標準的二板市場,又叫創業板市場。
2.2兼并和收購。兼并和收購( Merger & Acquisition, M&A);是指通過其他企業兼并或收購風險企業從而使風險資本 退出。它是企業產權交易的一種主要形式向。當風險企業發展較為成熟,特別是預期投資收益現值超過企業市場價值時,風險企業可以作為一個項目出售給另-家公司或風險投資機構。實現投資退出,獲得風險收益。一般像日本、德國這樣的以銀行為中心的資本市場不發達的國家,主要是通過這種方式退出的。
兼并收購可分為一般收購和"第二期收購"兩種。前者是在風險企業發展到成長期后期又需要增加投資擴大發展規模,而風險投資家不愿再投資的情況下,風險投資家可讓其他有興趣的公司對該風險企業兼并或收購;后者是指由另一家風險投資公司收購早期風險投資公司手中的股份,接手第二期的投資,原先的風險投資公司順利退出或部分退出。這可以實現風險企業的產權轉移,使原來投資得到流動,通常發生在風險投資基金需要實現收益或是管理層與風險投資者關系破裂時間。
2.3管理層回購。管理層回購(buy -back)是指在風險資 本通過股份轉讓退出時,風險企業家或風險企業的管理層在一定投資期限后以確定的價格和支付方式購回風險資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風險資本退出。回購退出方式也屬于并購的一種,只不過收購的行為人是風險企業的管理層。一般回購的期限、價格和支付方式在風險企業和風險資本家簽訂投資協議時就通過條款的形式加以確認了。
2.4清算。破產清算( write - off)是針對投資項目失敗的 一種退出方式。盡管這是投資者和創業者不愿看到的結果,但是由于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和不確定性的特點,相當多的創業投資以失敗告終。因此,一旦發現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并且很難改善,不能完成預期目標時,就應該及時抽身而出,盡管以這種方式推出只能收回原投資的20%,但也不至于血本元歸,可以將收回的部分投資用于下→個投資循環。清算有兩種方式:破產清算和協商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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