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當前銀企債權債務關系惡化的原因及對策
一、銀企債權債務惡化的原困分析
(一)導因;國家對國有企業資金供應方式上的改革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國有企業與銀行之間之所以形成當前這樣高的債權債務量,這與八十年代以來國有企業的資金供應由財敢撥付型轉變為信貸供應型有著密切的關系。這種國有企業的資金供應及管理方式上的改革在實際執行中并沒有達到預期教果.反面事實上激化了銀企之問的債權債務問題。
在我國以往長期的計翔經濟體髑之下,國家對國有企業實行主要由財政撥付的資金供應方式。在這一時期.國有企業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這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對企業的資本金投入+是無需償還的.自然就不存在債權債務的問題 經擠體制改革后,國家對國有企業資金的管理和供應方式實行了兩項改革。首先.1983年將國有企業的流動資金改由銀行統一管理,以克服以往由主管部門、財政和銀行三家協管而產生的權責不清、管理混亂的局面。其改是在984年,國家又對企業固定資 的供應方式實行了 撥改貸”政策,將這部分資金由財政的無償撥款改為銀行貸款有償使用,以促進企業關心資金使用狀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以上兩項改革事實上將國有企業資金供應的包袱由財政轉給了銀行.從而給銀企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惡化埋下了總患。一方面,從那以后+國有企業從財政那里得不到新的資金,可每年仍需向國家上交利潤 在自我積累能力很低的情況下國有企業舶自有資本金必然越來越少,只能靠銀行的貸款維持經營。這樣,國有企業的各項資金來源就基本上建立在了銀行和企業之間的借貸關系的基礎上。另一方面.資金由銀行有償供應也并沒有提高國有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益。在經濟體制深層問題沒有解決的情況下.銀企之間的資金借貸沒有嚴格規范的信用關系作保障。銀行貸款的項目和額度仍由國家計劃決定,銀行的任務只是拿錢。這反面助長了國有企業資金使用的盲目性。不僅老的國有企業可以在政府的干預下容易地從銀行得到大置貸款.造成了超額負債經營,而且各級政府又通過爭指標,要計劃盲目地依靠銀行貸款上項目鋪攤子.建立了一大批完全由貸款支持的新國有企業.這些企業幾乎沒有白有資本金.完壘負債經營。在國有經擠的這種靠銀行貸款進行的粗放方式外延擴張發展下,國有企業普遍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包袱。面用于借貸的銀行信貸資金實際上是社會公眾的各種存款.是必須歸還的。若不能歸還,銀企之問的債權債務問題就必然成為社會范圍內的嚴重問題。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的資金供應方式由撥付型轉變為信貸型的一系列改革沒有真正到位和收到實效是弓}發銀企債權憤務目益惡化的導因 如果沒有這一轉變,經濟體制中的根本問題就不會窘出地反應在銀企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上
(二)根源:在傳統的國有制產權結構模式下,鑲企沒有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在國有制的產權結構模式之下,國有專業銀行與國有盤業的產權屬于國家所有,但國家作為銀企的產權主體只是虛擬和抽象的。國家對國有資產只有最終所有權,實際上管理國有企業、國有專業銀行產權的代表主體、決策主體和責任主體是多邊的、多元的,又是混淆在一起的,即政府部門、行業、企業上級、企業等都是國有產權的主體、決策主體和責任主體。但誰也不對經營結果負責,誰也不承擔風險責任。因此在這種產權結構模式之下國有產權的管理體制是模糊不清的,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獨立銀企市場主體和相應的監督約束機制。這就報為嚴重的損害了國有經濟的教翠和平衡,影響了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價值增值。
另外,長期在國有制產權結構模式之下,國有企業與國家銀行實際上同屬一家,都不是有獨立的利益的產權主體,也就不可能有法律和制度來保護各自的利益免受損害。因此它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一種沒有所有權約束的畸形的信用關系。這樣,企業投有內在的壓力和約束力為維護自己的信譽和生存而力爭盡快地清償債務,銀行也沒有很強的風險意識和盈利意識去擇優放貸,親兄弟之匈算的是一筆糊涂賬。可見,在這種產權框架內,實際上難以形成真正嚴格按期還本付息的信用準則和金融秩序。這樣,當銀行在對國有企業的資金供應中占主導地位后,銀企債務糾紛就必然越演越烈。
可見,在國有制產權結構模式的長期運行下,由于規范有效的法人產權經營管理體鑭投有建立起來,銀企沒有形成真正的市場主體,使整個國有經濟不能以最有效的方式運作.這是導致銀企債權債務關系惡化的根源,銀企債權債務狀況的嚴重局面正是這一根本問題激化后的外在表現。
(三).近因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出現的偏差,進一步加劇了銀企債權憤務關系惡化。
當前企業改革,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思路不清,方法不對,改革不配套,加之在地方和J益的驅動下,對還貸采取不正確的態度,反而加劇了銀行與國有企業問的憤權債務關系的進一步惡化。如國有企業的.產權改革擴大了企業經營自主權,化小了核算單位.企業的資金使用分散,這就給銀行對企業的貸款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難.為國有企業在改锎中大量變相懸空銀行債權提供了可趁之機。有相當的一部分國有企業借破產、兼并、承包等產權錨度改革之名,行轉移資產逃債之實。企業改制中的這種不規范操作,人為地使大量銀行貸款懸空和沉淀難以收回。
二、解決銀企債權債務問題的思路及對策
一、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體系,確立其在債務處理中的主導地位。
進行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化解債務存量,首先必須解決國有資產市場經營主體缺位,企業沒有現實和具體所有者問題 因此,應當從構建國有資產市場經營主體人手,組建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體系 以經濟授權方式構建企業法人產權主體,將國有企業逐步改造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體系設立后,就應當對國有企業進行全面的清產棱資。在確定其全部國有資產的凈現值并進行國有產權登記后,界定清晰其中有各種銀行貸款所形成的國有資產所占數額,爾后根據有關政策在臺理的范圍內分別解決或消化國有企業的部分債務 另外,就是結合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開拓和完善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企業產權交易,使之容易地由實物形態轉變為價值形態,為企業償還銀行貸款開辟新的途徑。
二、加快國有專業銀行產權管理體制改革。為建立新型銀企關系創造條件。
1、在優化國有企業產權結構改革的同時,國有專業銀行也必須相應地進行產權結構的調整,以適應整個經濟改革的需要。根據建立現代企業鑭度的要求和我國目前的條件,國有專業銀行要建立法人財產制度,實行國家最終所有權與企業法人產權嚴格分開,內部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這種新型的國有專業銀行產權管理體制建立后,銀行就可與國有工商企業一同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從而為建立新的銀企關系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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