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城鎮居民醫保進程中面臨的問題對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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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優化政策設計
通過本次調查,筆者認為新農合在部分地區比居民醫保更具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社區醫療機構支付比例較高,參保人員個人負擔較輕。經辦機構也應充分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完善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分級管理機制和考核獎懲機制,全面開展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首先要有針對性地調整政策,明顯拉開基層和二、三級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其次,報銷政策要簡單易懂,居民自己可以算賬,看得見在基層看病的實惠;再者要優化服務流程,使居民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時,更加方便快捷,服務人性化;還要完善對基層醫療機構的考核獎勵辦法,明確雙向轉診、轉外就醫、范圍內用藥和診療等考核指標和獎勵辦法。積極推行醫療保險定點醫師制度,將監管延伸到醫保定點醫師醫療行為,進一步規范定點醫療服務,逐步形成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相適應的激勵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
2 提升統籌層次
實現市級統籌,不僅可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的公平性,也能不斷增強居民醫保的保障能力,促進醫療保障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因此,應按照各項保險基本政策、待遇標準、經辦管理、定點管理、信息系統“五統一”和基金管理的要求,通過提高各省轄市統籌層次,推動解決省轄市內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政策待遇不均等、基金共濟能力薄弱、管理服務不統一等矛盾,進而加快異地就醫、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的推進步伐[3]。
3 強化基金管理
強化基金管理工作,將基金結余率控制在合理水平。著力提升預算管理水平,扎實推進基金基礎管理,將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當年結余率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4個月平均支出水平。建立與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相適應的城鎮居民醫保籌資和財政補助增長機制。在合理測算和使用醫保基金的前提下,充分發揮醫療保險二次補償機制效應,降低大重病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
4 改革付費方式
要不斷提高居民醫保基金使用效能,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必須要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激勵和對醫療費用的制約作用。應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相適應的復合式付費體系,全面推行總額控制下的預付制,結合門診統籌實行城鎮居民醫保按人頭付費,結合住院大病的保障推進縣級以上醫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照居民醫保門診統籌采取的模式,結合門診就醫和醫療費用支出特點,適應基層和全科醫生首診制以及雙向轉診制度的建立,確定按人頭付費的標準,筆耕論文新浪博客,切實減輕參保居民的個人負擔。
5 推動資源整合
現階段,大部分地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仍舊是分別由人社部門和衛生部門管理,導致重復參保、重復財政補貼、重復投入辦公資金,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要建立城鄉一體化基本醫療保險,就必須對現有資源進行整合,切實解決醫療保險多頭管理的問題。要加強醫療保障機構建設,建立從上到下的統一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基金管理、統一服務項目,明確管理部門性質和專業人員配備標準,實現規范化的管理[4]。按照資源共享、一卡結算的要求,利用現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機構的服務功能,提高城鄉居民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
6 推進城鄉統籌
目前,城鄉統籌進展步伐緩慢,是造成居民醫療保險擴面難度和壓力加大,基金共濟能力不強;城鄉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社會保障待遇差別大,矛盾突出;城鄉居民重復、交叉參加醫療保險,甚至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等現象的主要原因[5-6]。為盡快消除體制障礙,加強各醫療保障制度間的銜接和整合,形成覆蓋廣泛、相互貫通的醫療保障體系,應由國家或者省級層面進一步明確城鄉統籌的推進要求,加大對各地的工作指導力度。重點研究并探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辦法,推動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并軌和經辦管理資源整合。對暫時沒有條件實現醫療保障制度整合的地區,應著力做好各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銜接,實現管理服務資源的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復參保,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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