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絕對自由與道德責任 ——薩特倫理思想管窺
發布時間:2025-06-21 01:58
讓-保爾·薩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曾經是法國知識界的泰斗,被譽為“20世紀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作為存在主義的改革者和傳播者,其倫理思想自成系統,既有本體論基礎,又有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具體闡述,既包含對傳統道德的批判,又有對現實道德問題的探索,在現代西方倫理學的發展史上占有無可替代的地位。其倫理思想的核心是個人的絕對自由。他把道德問題放在個人的、絕對的自由基礎上,強調個人的行動、選擇及責任。絕對責任是絕對自由的邏輯必然。他指出,人們不僅要對個人負責任,還要對社會、對全人類負責。薩特的倫理思想與現代人的生活現實和道德態度有很多契合之處。本文以個人的絕對自由和道德責任為重點,對薩特的倫理思想進行梳理,涉及對存在的區分、對人的本質界定的第一原理、境遇中的自由、個人對自己的責任、個人對他人的責任等內容,最后對和諧的“共在”是否可能這一問題進行思考,希望能夠借鑒薩特倫理思想中有益的部分,彌補其缺陷,促進我國的道德建設。
【文章頁數】:4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導論
一、個人的絕對自由
(一) 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
(二) 人的自由與境遇
二、我的自由與我的責任
(一) 個人自由與行為規范
(二) 行為的自由與責任
(三) 煩惱與焦慮
(四) 自欺與誠實
三、我的自由與他的自由
(一) 自我與他人之間自由與自由的碰撞
(二) 對待他人的兩種態度
(三) 和諧的“共在”是可能的嗎
四、意義與啟示
參考文獻
后記
華南師范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
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
本文編號:4051739
【文章頁數】:4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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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一、個人的絕對自由
(一) 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
(二) 人的自由與境遇
二、我的自由與我的責任
(一) 個人自由與行為規范
(二) 行為的自由與責任
(三) 煩惱與焦慮
(四) 自欺與誠實
三、我的自由與他的自由
(一) 自我與他人之間自由與自由的碰撞
(二) 對待他人的兩種態度
(三) 和諧的“共在”是可能的嗎
四、意義與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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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記
華南師范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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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05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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