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研究
發布時間:2025-06-20 23:39
近年來,村規民約經過國家倡導與改革已在實踐中卓有成效,但是舊體制下封建思想殘余仍然嚴重影響村規民約法治價值的發揮,成為“三治融合”治理模式的實踐重難點。現在的村規民約相較于傳統村規民約涉及到更多的村民權利,而且權利涉及的經濟價值逐漸增加,正因此村規民約引發的矛盾糾紛日漸突出。如果法院不予審查將會導致村民維權僵局,走投無路的村民可能采取極端的方式維護權益,這勢必會導致社會矛盾的激增。
通過收集裁判文書并對此進行實證分析可知,法院對進入立案程序的村規民約出現審查與不審查的態度差異,而且法院不予審查的原因多樣。司法審查范圍也不相同,出現“僅審查實質內容”“僅審查通過程序”“實質與程序兼審查”三種審查范圍。對審查發現存在違法的村規民約,法院處理方式也存在差異。通過分析發現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目前面臨一些問題,首先,村民自治權的范圍不清,尤其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能否交由村民自治尚無定論。其次,村民自治權與司法審查權關系模糊。再次,村民自治與法院確認無效之間存在矛盾。最后,村規民約司法審查機制不健全導致同案異判、同案異審。
要完善村規民約的司法審查,首要前提是厘清村民自治權的范圍,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
【文章頁數】:4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2 國內外研究現狀
1.2.1 國內研究現狀
1.2.2 國外研究現狀
1.3 研究方法
第2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必要性
2.1 村規民約權利屬性突出
2.2 村規民約矛盾糾紛顯著
2.3 司法避讓導致維權僵局
第3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實踐樣態
3.1 審查的啟動存在分歧
3.2 不予審查的原因多樣
3.3 審查的范圍不統一
3.4 認定違法后的處理方式不同
第4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4.1 村民自治權的范圍不清
4.2 村民自治權與司法審查權的關系模糊
4.3 村民自治與法院確認無效的矛盾
4.4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機制不健全
第5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完善建議
5.1 厘清村民自治權的范圍
5.2 明確司法審查權的法律依據
5.3 健全村規民約司法審查機制
5.3.1 確定附帶審查啟動方式
5.3.2 明確“實質+程序”的審查范圍
5.3.3 以“指出違法+司法建議”作為審查違法后的處理方式
結論
參考文獻
本文編號:4051571
【文章頁數】:4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2 國內外研究現狀
1.2.1 國內研究現狀
1.2.2 國外研究現狀
1.3 研究方法
第2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必要性
2.1 村規民約權利屬性突出
2.2 村規民約矛盾糾紛顯著
2.3 司法避讓導致維權僵局
第3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實踐樣態
3.1 審查的啟動存在分歧
3.2 不予審查的原因多樣
3.3 審查的范圍不統一
3.4 認定違法后的處理方式不同
第4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4.1 村民自治權的范圍不清
4.2 村民自治權與司法審查權的關系模糊
4.3 村民自治與法院確認無效的矛盾
4.4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機制不健全
第5章 村規民約司法審查的完善建議
5.1 厘清村民自治權的范圍
5.2 明確司法審查權的法律依據
5.3 健全村規民約司法審查機制
5.3.1 確定附帶審查啟動方式
5.3.2 明確“實質+程序”的審查范圍
5.3.3 以“指出違法+司法建議”作為審查違法后的處理方式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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