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銷售中保險人的產品推薦義務
發布時間:2024-07-06 02:44
傳統意義上購買保險是以補償損害為目的的一種分散風險的行為,而現代意義上的保險除了那些傳統意義上的保險外,還有眾多新型保險,例如:萬能保險、投資連結保險,這些保險都是以投資為主要目的。相比傳統保險,這些新型保險具有收益更高、風險更高、產品也更復雜的特點。因此,那些針對傳統保險的投保人保護制度,諸如說明義務制度、嚴重不公平條款無效制度等難以達到目的。為此,本文提出,我們應借鑒德國的規定在保險銷售中確立保險人的產品推薦義務。本文從保險人產品推薦義務的理論證成、保險人在什么場合、以什么方式履行保險產品推薦義務以及違反該義務將面臨的民事責任等四個方面分析該制度。本文除引言和結語外,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保險人產品推薦義務的理論證成。保險產品具有專業性復雜性,僅僅依靠投保人難以獨立做出最佳的投保選擇。依靠現行規定的保險人說明義務、適當性義務也難以真正維護投保人利益,綜合各種因素,確立保險人的推薦義務是現行保險市場的大勢所趨。第二部分,施加產品推薦義務的交易情形。保險根據其性質可以分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而推薦義務只存在于商業保險中,且不是任何商業保險交易過程中保險人都需要履行該義務。當投保人在專...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保險人產品推薦義務的理論證成
(一)投保人交易能力的不足
(二)現有法律規定尚不能滿足投保人保護的需求
二、施加產品推薦義務的交易情形
(一)推薦義務產生的一般條件
(二)推薦義務豁免的情形
三、保險人產品推薦義務的履行
(一)主動了解保險產品的義務
(二)主動調查投保人的義務
(三)主動提出建議并說明理由的義務
(四)書面記錄義務
四、保險人違反產品推薦義務的民事責任
(一)保險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性質
(二)關于投保人損失情況的認定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4001936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保險人產品推薦義務的理論證成
(一)投保人交易能力的不足
(二)現有法律規定尚不能滿足投保人保護的需求
二、施加產品推薦義務的交易情形
(一)推薦義務產生的一般條件
(二)推薦義務豁免的情形
三、保險人產品推薦義務的履行
(一)主動了解保險產品的義務
(二)主動調查投保人的義務
(三)主動提出建議并說明理由的義務
(四)書面記錄義務
四、保險人違反產品推薦義務的民事責任
(一)保險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性質
(二)關于投保人損失情況的認定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40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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