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權編與物業管理
發布時間:2024-06-15 04:13
<正>以《民法典》的實施為契機,更好的學習和運用《民法典》,推動物業管理的法治化、規范化,是當前我們物業管理行業的一項重要工作。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制度是物業管理的法律基礎,《民法典》物權編則是討論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管理相關侵權等問題的前提。學習《民法典》物權編,需要我們結合《民法典》總則編、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7號,以下簡稱"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和《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一起研究和討論,從而橫向全面理解《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縱向深入掌握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的沿革。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物、物權和物權編
業主、業主組織與物業使用人
業主
業主組織
物業使用人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按份共有與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的共有權
專有部分的認定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和表決規則
公共收益分配
本文編號:399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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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物權和物權編
業主、業主組織與物業使用人
業主
業主組織
物業使用人
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按份共有與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的共有權
專有部分的認定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和表決規則
公共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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