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財政政策支持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問題研究
【摘要】 文化創意產業憑借文化創意元素高端聚合對產業優化升級的獨特作用以及強大的經濟文化功能,締造了現代產業高速發展的新奇跡,已成為當今時代的新寵兒。與此同時,文化創意產業囿于自身稟賦和外部條件的影響,在資金、市場、人才、知識產權等方面又需要更多的支持和保護。與文化創意產業迅猛發展的現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理論研究明顯滯后,人們對其在認識上仍比較模糊,在界定和分類上尚未統一,在特點和規律的研究上還不深入,特別是對產業發展中政府與市場作用的研究仍比較欠缺,關于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的專門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運用文獻研究與比較研究相結合、規范研究與實證研究相結合的方法,系統深入研究了文化創意產業形成的理論脈絡、發展現狀和特點規律,重點分析了文化創意產業中政府與市場的作用,特別是深入研究了文化創意產業的財政支持政策及其績效問題,探討了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其他公共政策,致力于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全方位的理論先導和實踐路徑。本文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價值,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深化了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本文梳理了文化創意產業形成發展的理論脈絡,分析了文化創意產業誕生的歷史客觀性和必然性,剖析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特點、功能作用和發展規律,綜合各方角度提出了較為全面的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界定和范疇分類,有助于加深對文化創意產業本質的認識以及發展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對于凝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共識、形成發展合力具有積極意義。二是深化拓展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經濟學研究視角。目前,理論界從經濟學角度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究還比較欠缺。本文分析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外部性、公共物品、生命周期以及價值鏈等特點屬性,探究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政府與市場的作用,著重研究分析了財政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理論框架和實現路徑,開辟了從經濟學視角研究文化創意產業的新路徑,對于拓展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究視角具有一定理論意義。三是有助于為政策制定提供依據。本文從發展階段、成就等方面全面回顧了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現狀,立足產業自身、市場環境、政府扶持等角度深刻剖析了產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為實操部門制定政策提供了參考依據。四是有助于推動完善我國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論文在分析比較世界范圍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實踐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不僅重點改進和完善了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也對文化創意產業立法、規劃、管理體系、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等其他公共政策進行了健全完善,對于破解發展瓶頸和難題、加快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推動中國文化“走出去”具有積極意義。本文的創新性成果主要有:一是全新界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及其分類,本文在借鑒整合國內外學者和各國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的基礎上,結合文化創意產業在中國的發展實踐,站在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的關系高度,以深刻理解和把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律為依托,突出人文、創意、高端等元素,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了全新定義,對文化創意產業外延范圍進行了科學界定,為制定實施文化創意產業扶持政策以及更好地促進產業總體發展奠定了基礎,提供了依據。二是探究了財政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框架和路徑。本文在學習借鑒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重點研究了財政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工具、環節和路徑,系統研究探索了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直接投入、稅收優惠、投融資、政府采購等財政政策,分析總結了我國現有政策存在的弊端和不足,提出了相應改進意見,系統構建了一個財政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理論體系和實操框架。三是分析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命周期曲線。本文基于產業生命周期理論,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命周期進行了研究分析,指出了文化創意產業有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和持續期的生命周期曲線,既為相關理論研究開辟了思路,也為政府制定政策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了依據。四是構建了文化創意產業財政政策績效評價體系。本文全面梳理了現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數方面的研究,結合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實際,從產業規模、文化環境、科技研究、人力資源和資本投入等方面研究構建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數,設計了包括直接投入、稅收優惠、投融資、政府采購在內的財政政策評價指數,為評估財政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效果提供了一種路徑和工具。本文經過系統深入的研究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是集合文化、創意和產業三要素,根植于文化產業,以依靠人的智慧、技能、天賦和文化素養形成的文化創意為核心,以高科技應用和知識產權保護為保障,與各個產業、部門相結合,滲透產業鏈各個階段的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知識密集型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具有無衰退期的生命周期曲線;必須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命周期、公共物品、價值鏈和主體成長等特點屬性,綜合協調運用直接投入、稅收優惠、投融資和政府采購等財政政策,才能既有利于全面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又能達到節約財政資金、提升財政功能的效果。
1緒論
1.1研究背景
作為21世紀的黃金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受到學術理論屆和實踐領域的同時關注,然而由于認識水平、研究角度以及產業發展環境和現實條件的不同,學者們和各個國家實操部門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定義、行業界定以及分類標準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特別是與“文化產業”這一概念交織混雜在一起,造成了理論和實踐上的混亂現象。比如,學者對其稱謂多集中于“文化創意產業”、“創意產業”、“數字產業”等等,歐盟、日本稱為“內容產業”,英國、新加坡等國稱為“創意產業”,美國稱為“娛樂業”或“版權產業”,韓國稱為“文化產業”。從理論演變和實踐發展兩方面入手研究文化創意產業的起源、特點、功能和規律,準確界定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及其分類,破解制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各種障礙和瓶頸,釋放其蘊含的巨大經濟社會和文化效益,是當前圣須破解的重要課題。
1.1.1文化創意產業的理論源起
文化創意產業脫胎于文化產業,文化產業的理論形成與發展即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理論源起脈絡。
長期以來,文化一直被視為一種生活方式,而非生產方式,僅具有文化色彩,而沒有其他作用,人們往往只看到文化的意識屬性和社會功能,而忽視文化的商品屬性和經濟功能,“文不經商、士不理財”便是其中一個真實的寫照。在人類歷史上首次把文化行為同工業活動聯系起來是卡爾·馬克思,他在《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把政治、藝術和文學理解為“工業本身的特殊部門”。
20世紀30、40年代,德國法蘭克福學派馬克思·霍克海默儷和特奧多爾··阿多諾在《啟蒙的辯證法》一書中首次提出了“文化工業”的概念,認為文藝作品的批量復制和生產就是文化工業,并對其進行了批判否定,主要觀點是文化工業的數量化、復制化、標準化和格式化,有違文化自由、獨立、不可復制和重復的本質藝術作品的商品化、消費化使藝術從精神領域蛻化成一種物化的文化,從而剝奪了藝術本身應具有的反抗和批判精神文化本應多樣化,而文化產業化卻讓文化趨于統一,產生了文化壟斷和殖民現象。與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對文化產業持批判的態度不同,同為法蘭克福學派的瓦爾特·本雅明'對文化工業持肯定態度,他在《機械復制時代的藝術》一書中認為,復制技術使古典藝術的距離感、崇拜價值、自律性、本真性、一次性等傳統“韻味”消失的同時,也使藝術的特性和功能發生了巨大改變,引發了藝術史的革命,解放了人類的視覺世界,沖擊了日常世界,實現了藝術的普及和大眾化。盡管法蘭克福學派對文化工業的態度并不一致,但它畢竟開創了文化產業研究的先河,引發了長期的關于大眾文化的爭論,進而帶動了文化產業理論的發展。
1.2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研究綜述
1.2.1文化創意產業內涵及外延研究
文化創意產業不僅是一種集合文化、思想、精神、創意和知識要素的高端產業形態,更是關于世界經濟增長和產業升級發展的全新思潮。由于是新事物,內涵豐富,涉及廣泛,國內外學術界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界定仍然存在爭議,有創意產業一說,也有內容產業、版權產業一說,即便稱為文化創意產業,也多從不同角度予以界定,呈現出百家爭鳴、莫衷一是的局面。被譽為世界創意產業之父的英國學者約翰·霍金斯把創意產業界定為“其產品都在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內的經濟部門”,包括專利、版權、商標和設計等四大類。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理查德·凱夫斯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是提供寬泛的與文化的、藝術的或僅僅是娛樂的價值相聯系的產品和服務的產業”,包括書刊出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錄音制品、電影電視、時尚、玩具和游戲等幻。美國文化產業專家托斯認為,創意產業包括音樂、戲劇、卡通、唱片、無線電、電視、建筑、軟件設計、玩具、書籍、旅游、廣告、時裝、工藝、攝影和電影。上海市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所長厲無畏認為,“創意產業內涵的關鍵是強調創意和創新,從廣義上講,凡是由創意推動的產業均屬于創意產業,通常我們把以創意為核心要素的產業或缺少創意就無法生存的相關產業稱為創意產業”廠習。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所長金元浦認為,創意產業是全球化條件下,以消費時代人們的精神文化娛樂需求為基礎,以高科技技術手段為支撐,以網絡等新傳播方式為主導的,以文化藝術與經濟的全面結合為自身特征的跨國跨行業跨部門跨領域重組或創建的新型產業集群。中國創意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張京成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應該是“那些具有一定文化內涵,來源于人的創造力和聰明智慧,并通過科技的支撐作用和市場化運作可以被產業化的活動的總和”,并將其分為工業設計類、影視藝術類、軟件服務類、流行時尚類、建筑裝飾類、展演出版類、廣告企劃類和運動休閑類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部副主任姚東旭認為,文化創意產業不是傳統國民經濟統計意義上的產業概念,而是產生于新技術條件下,對產業鏈的分解重組,滲透于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北京工業大學藝術設計學院李世忠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是依靠人的知識、智慧、技能、靈感、天賦,通過科技與藝術這兩大手段,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重構、嫁接和提升并與其他產業融合生產出具有文化藝術元素的高附加值的產品與服務,以滿足人類感性需要和理性精神需求的產業。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徐延認為,文化創意產業不同于傳統的受贊助的藝術部門,是通過知識產權的產生和開發而具有創造財富的巨大潛能的文化產業二。
2.文化創意產業的界定及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由于研究領域新、特點屬性多、涵蓋范圍廣,對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界定及其行業門類的劃分始終是各界關注的焦點,也是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難點。不同的概念界定,不統一的的行業門類劃分,不僅無法準確反映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全貌,也不利于產業政策的制定實施以及行業間的比較。本章在綜合比較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和分類的基礎上,對文化創意產業進行了全新界定,并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功能進行了綜合歸納,總結分析了文化創意產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
2.1文化創意產業的界定及分類
2.1.1國外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概念的界定及分類
目前,國內外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稱謂不盡相同,包含的行業類別也頗有不同,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特點和屬性分析,這些概念和分類既有屬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內容,也有不在其范疇的方面,但均可為界定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和分類提供參考。英國采用“創意產業”的概念,將其界定為“源自個人創意、技巧及刁`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及應用,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詳見表2.1)。

美國稱為“版權產業”或“娛樂產業”,定義為“可商品化的信息內容產品業”,分為核心版權產業、交叉版權產業、部分版權產業和邊緣版權產業。核心版權產業是指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或其它物品的創造、生產與制造表演、宣傳、傳播與展示或分銷和銷售的產業,主要包括出版與文學,音樂、劇場制作、歌劇、電影與錄影廣播電視攝影軟體與數據庫、視覺藝術與繪畫藝術廣告服務版權中介服務。交叉版權產業是指從事生產、制造和銷售受版權保護產品的產業,其功能主要是為了促進版權作品制造、生產或使用其設備的產業,主要包括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CD機、DVD機、答錄機、電子游戲設備及其它相關設備、包括這些設備的制造與批發零售。部分版權產業是指有部分產品為版權產品的產業,主要包括服裝、紡織品與鞋類珠寶與錢幣其他工藝品家具家用物品、瓷器及玻璃墻紙與地毯玩具與游戲建筑、工程、測量室內設計博物館。邊緣版權產業是指其它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或其它物品的宣傳、傳播、分銷或銷售而又沒有被歸為核心版權產業的產業,主要包括版權產品的一般批發與零售大眾運輸服務電信與網絡服務。
2.2文化創意產業的特性分析
2.2.1高收益性和高風險性并存
文化創意產業以知識和創意為主要投入要素,極大地改變了產品原有的形態及其在市場中的地位,處于技術創新和研發等產業價值鏈的高端環節,是一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附加值、高收益性產業。美國工業設計協會調查顯示,美國企業工業設計平均投入1美元,其銷售收入高達2500美元。日本日立公司經統計顯示,在增加的每1000日元銷售額中,設計工作所發揮的作用占51%。影視業高附加值、高收益的特性也較為明顯,比如,我國青年導演田蒙執導、黃渤主演的影片《倔強的蘿卜》只投入了500萬左右的制作成本,卻取得了2278萬的票房總收入。姜文導演的《讓子彈飛》制作宣傳總投資1.5億元,卻收獲了7.24億元的總票房,創造了新的華語影片一記錄。
文化創意產業在具有高收益性的同時也擁有高風險。文化創意產品具有需求的不確定性,其不再是過去時代的基本物質性的必需產品,而是更富于精神性、文化性、娛樂性、心理性的產品。對于每一個具體的產品如電影、電視劇、廣告片、MTV、動漫、網絡游戲來說,存在著時尚潮流、個體偏好、傳播炒作、時機選擇、社會環境、文化差異、地域特色等多種不確定因素,大大增加了文化創意產品的風險。據有關數據顯示,1998年,美國發行了將近3萬種專輯,但銷售量超過5萬張得不到2%。紐曼早在1991年便指出了出版業的“二八定律”,即出版業80%收益來自于20%的產品。有研究表明,美國每年大約制作350部電影,但只有10部左右賣座。一份國產電視劇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投入到電視劇上的資金有50億元,但創造的產值不到17億元。中國目前有從事電視劇制作的機構近2500家,真正盈利的只有10多家。每年生產出1.4萬集電視劇,但僅有3000集電視劇能與觀眾見面。
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和作用......33
3.1政府與市場關系的一般理論........33
3.1.1市場作用理論.........33
3.1.2市場失靈理論........33
4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現狀與存在問題分析.......50
4.1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歷程.......50
5財政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工具分析.......60
5.1財政直接投入政策.......60
5.1.1主要方法.......60
5.1.2作用機理........60
11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其他公共政策
財政政策是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但絕非是全部。文化創意產業聚合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之精華,吸取市場經濟最具活力和優秀的因素,將經濟發展推向更具潛能、更加環保、更加可持續的程度,同時也就需要包括財政政策在內的公共政策的共同支持和促進,才能開好花結好果。
11.1加強文化創意產業的立法和規劃
11.1.1加強文化創意產業立法
在我國,有關文化創意的法律法規一般都要包含在文化法規體系統中,隨著文化立法框架的基本建成,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法律規定也在不斷地豐富。如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的《著作權法》、《文物保護法》以及《音像制品管理條例》、《電影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等。但是由于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起步較晚、發展水平相對較低,文化創意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完備,政府應盡早制定和完善專門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如盡快研究出臺中國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法、中國藝術品交易法、電影發展促進法等,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和發展環境。
11.1.2落實《文化產業振興規劃》
鑒于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的共存共融性,要落實好《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積極進行文化產業的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鞏固文化產業逆勢上揚的良好態勢,做到結構好、布局好、效益好、可持續,不斷增強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將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立相關的考核、評價和責任制度,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將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融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全局,以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12北京文化創意產業財政政策分析
北京市是我國內地城市首次提出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城市,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5年多歷程中,北京市無論在產業發展戰略上還是政策支撐上都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走在了全國前列,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及其占尸的比重名列前茅。考察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情況特別是研究分析其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不僅對進一步促進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也對國家和各地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具有重要的啟示和參考意義。
12.1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現狀
12.1.1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界定及分類
2006年,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標準》,將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以創作、創造、創新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和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征,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體驗的具有內在聯系的行業集群,具體分為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廣告會展,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旅游、休閑娛樂和其他輔助服務9大類(如表12.1)。

12.1.2發展基本情況
近年來,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無論從規模和質量上都取得了質的飛躍,已然成為首都經濟的支柱產業(詳見表12.3和表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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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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