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證券經紀業務營銷存在問題及對策
發布時間:2014-07-27 07:50
一、我國證券經紀制度發展概述
2002年前,多數證券公司并不主動開發客戶,而是采取等客上門的方法開展業務,即所謂“坐商模式”。2002年5月,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浮動傭金制開始執行,迫使券商開始重視經紀業務營銷。證券行業內出現“全員營銷”模式,證券經紀業務營銷模式創新不斷涌現。2009年4月以來,《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的出臺,標志著證券經紀人制度終于走向歷史前臺,我國證券經紀業務營銷從最初的“坐商”階段發展到了以證券經紀人模式為代表的“行商”階段。
二、證券經紀業務營銷存在的問題
(一)同業競爭激烈,傭金比率持續下降
目前,證券公司市場份額主要通過營業網點優勢來實現,經紀人之間競爭激烈。另一方面,經紀人傭金比率持續下降。2007年前,各券商對散戶執行高水平傭金政策,僅對部分中大戶實行固定傭金折扣,或按交易量及資產規模標準進行相應下浮。2007年開始,投資者成本意識加強,傭金政策開始大幅松動,各券商傭金平均水平不斷下降。傭金下降是同行競爭的結果,動搖了券商的服務定價體系,對經紀業務依賴度較高的券商來說,對其收入和利潤產生直接負面影響。
(二)經紀人激勵約束管理制度存在弊端
我國多數券商績效考核處在“量化考核與目標考核階段”,存在短期激勵大于長期激勵;缺乏團隊激勵與個人激勵的結合;缺乏證券經紀人職業管理者;結果管理大于過程管理等問題。這些簡單的考核方式僅能從短期內鼓勵證券經紀人的積極性,不利于長期發展。
(三)經紀營銷人員匱乏,培訓工作有待提升
根據我國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須具備證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而近年證券從業資格證通過率僅為20%-23%。另一方面,證券公司同與其合作的第三方存管銀行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等開展銀行駐點證券經紀營銷業務,銀行網點眾多,證券公司經紀人儲備嚴重不足。此外,多數證券公司入職培訓時間短,入職后繼續培訓的系統性有待加強。某些證券公司僅依靠每周兩次會議來開展后續培訓,無法滿足廣大客戶的服務需求。
三、證券公司經紀營銷業務問題的對策分析
(一)創新經紀服務,提高市場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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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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