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動因調查結果
本文是一篇專業的畢業論文,主要是對企業社會責任動因調查結果分析,詳情請看下面的介紹。
筆者對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進行了調查。調查涉及的企業社會責任內容主要包括慈善公益、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員工投入等方面的活動。調查要求企業回答參與上述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的原因,選擇相應的測量題項,可以進行多項選擇。其中,企業社會責任原因的測量題項是根據現有相關文獻的研究進行設計,主要分為經濟動因、制度動因和倫理動因等三大類。
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研究數據,筆耕文化推薦期刊,本研究采取了多種途徑進行問卷發放,最后回收282份問卷,剔除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問卷共計32份,得到有效問卷250份。在250份有效樣本中,企業性質主要以民營企業為主,占總樣本的80%;涉及行業以制造業居多,占總樣本的44%;企業規模以中小型企業為主,占總樣本的74%。
問卷的主要內容及結果如表1、表2、表3、表4所示。(表1、2、3、4)
結果顯示,對于參加慈善公益活動,企業的主要動因來自于經濟因素,其次是倫理動因,其中60%的企業認為有利于提高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32%的企業認為可以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好感,以便爭取政府其他資源,而48%的企業認為是企業應該做的。
企業進行環境保護的動因主要來自于倫理動因和制度動因,其中50%的企業認為是企業應該做的,47%的企業認為是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資源利用方面,企業的經濟動因、制度動因和倫理動因基本均等,分別為46.9%、40%和50%。
在員工責任方面,企業的主要動因來自于經濟動因和倫理動因,其中75%的企業認為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38%的企業認為為了避免員工被競爭對手挖走,30%企業認為是企業應該做的。
結論及啟示:由上可知,本文得到如下結論:
(一)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確實受到多種力量的同時驅動,既有經濟的因素、制度的因素,也有倫理的因素,并不是簡單的單一力量所使。
(二)對于不同類型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其背后驅動因素存在差異。例如,企業的慈善公益行為,調查顯示經濟因素是最重要的驅動力量,其次是倫理因素;而企業的環境保護行為,倫理因素和制度因素同樣重要;企業在員工方面的社會責任行為更多的是經濟因素的驅動,還有倫理因素。
因此,對于如何推進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筆者認為應從經濟、制度和倫理等三個層面進行綜合建設,而且應根據中國的國情與現實情況,應該在這三個層面上有所倚重或加強,同時對于不同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應區別對待。具體來說:
1、國內的企業社會責任建設,之前更多的強調制度因素,而忽視經濟因素和倫理因素。而在制度因素方面,往往認為是法律和法規的不完善。其實,制度因素最大的問題在于法律法規的違規成本較低,沒有形成剛性約束力,而且執法不力(黎友煥,2010),這使得國內的制度因素對企業行為的約束力大大下降。更為重要的是,這一癥結可能與我國根深蒂固的文化習性息息相關,要在短時間內有顯著改變不容樂觀。
2、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制度因素建設的同時,筆者認為還應該大力發揮經濟和倫理的力量來推動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研究也充分表明了企業的一些社會責任行為來源于內在驅動的力量,例如企業的慈善公益行為、企業在員工方面的社會責任行為。同時,Muller & Kolk(2010)也認為,對企業社會行為的內在驅動研究更適用于不發達國家或地區,內在驅動的行為在低企業社會績效的環境中尤其突出,因為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外在壓力比成熟的市場環境要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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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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