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專業建設研究
【摘要】本文從規模擴張、結構同質化和自我發展與自我約束機制缺失等三方面對高校專業建設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繼而從推進專業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專業設置評審制度,加強新專業檢查力度、嚴格學士學位授予權審核,推進專業教育評估與認證、加強特色專業建設等三方面提出優化策略,以便把好專業設置關、專業建設內涵關和專業建設特色關。
【關鍵詞】高校 專業建設 專業管理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8209(2010)08-0-02
專業是社會和高校連接紐帶,主動適應社會需求,積極優化專業設置是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主要任務。為提高高等教育的適應性,促進經濟社會和高等教育自身可持續發展,高校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自身辦學條件,加快專業調整步伐,構建合理專業體系,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專門人才。
1 高校專業建設存在問題分析
我國高校經過幾輪專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優化,初步建立起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高等教育自身發展要求的專業體系。但是,與經濟社會、特別是與產業結構調整和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需要相比,我國高校專業建設和結構調整步伐仍然相對滯后,專業數量增長與辦學質量同步提高等問題仍未能得到根本解決,專業建設和結構調整與社會需求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還未完全建立起來。
1.1 專業設置追求齊全,專業規模擴張過快
隨著高等教育大規模擴張,不少高校在經濟利益驅動下,不顧自身辦學條件的限制爭設熱門專業。一些高校追求規模,專業越來越多,單科或多科學校向綜合性邁進、專業設置越來越趨同;與此同時,一批新上的地區級本科高校也趁機擴大辦學規模,有些高校一年就上了10多個本科專業,使得高校專業數量迅速膨脹。如2000年至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新增新增專業布點數每年均達到2000個以上,其中2004年新增專業布點數高達6156個。由于師資力量、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等教學資源短期內不能與所開設的專業相配備,從而導致部分專業教育質量不高,受到人們的諸多非議。
1.2 專業布點過于集中,專業結構同質化凸顯
由于教育經費所限,一些高校存在功利主義辦學傾向,熱衷于開設投入少、教學成本低的經、管、教、文、法類專業,在專業設置上追求“短、平、快”,出現專業結構的趨同現象和專業布點過于集中現象。以2008年為例,少數專業的布點過分集中,如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法學、電子信息工程、漢語言文學、會計學、信息與計算機科學等專業的布點數均在500個以上,也就是說,在全國本科院校中,有86%的院校設置了英語專業,有81%的院校設置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1]不同院校未從自身性質、層次、功能、任務出發實行錯位發展,出現了理科院校搶上人文社科、藝術類專業,文科、藝術院校設置理工等非文科類專業。這種低水平重復設置專業的狀況不僅造成同類專業學生多,就業競爭激烈等問題,而且也影響到學校特色專業的形成。據麥可思HR信息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我國2007年、2008年就業率最低的兩屆高校本科畢業生進行的追蹤結果顯示:在我國高校本科700多個專業中,法學、計算機、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等專業,均居于失業率最高的10個本科專業之中,但也就是這些專業卻年年成為考生報考火熱的專業,而且這些專業很多高校都開。[2]總體而言,應用型人才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都存在較大差距。工科比例偏低,特別是在高新技術和信息產業方面,遠不能適應我國高新技術和信息產業發展的需要。對新興、邊緣、交叉人文專業的建設和發展重視不夠。
1.3 自我發展與自我約束機制尚未形成,專業建設水平尚有差距
一些高校對自身辦學定位研究不夠,定位不準,缺乏對專業結構內在規律的把握,在專業的設置上缺乏整體考慮與長遠規劃,致使在專業設置上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惰性和隨意性。從數量看,一些高校沒有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有關專業設置條款“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實行總量控制,在學校主管部門核定的專業數內,學校年度增設專業數一般不超過3個”的管理規定,一年新增專業超過10個,合并院校表現尤為突出。相關的辦學條件難以在短時間內按要求配齊,師資隊伍建設更為如此。一些新增專業本身就是國內首次開設的專業,此類專業目前還沒有畢業生,其專業教師需要從其它相關或相近專業轉型而來,這其間教師自身需要一個比較長的轉型培養過程。從結構上看,部分高校固守傳統專業,在專業安排上不可避免地產生“滿足已有專業”做法,其結果是延緩了專業調整時間,使一些欲被淘汰或壓縮的冷門專業得以繼續發展,新專業的數量與品種增長緩慢。有的高校滿足于“發展容易上馬專業”做法,通過設立一些短平快、低成本的通用專業來迅速應對規模的擴張,如文秘、管理、會計、法律、外語等專業繁衍過快,加劇了畢業生就業形勢的嚴峻性。[3]還有的高校注重外延發展,積極申報新專業,專業申報下來后,卻忽視新專業的內涵建設,師資隊伍、實驗設備、圖書資料等辦學條件嚴重不足,與辦學基本要求相差甚遠,人才培養質量得不到保證,學生滿意度低。細究其因,可歸咎于高校在專業調整與優化時對社會提出的新的專業和人才需求把握不準。其根本原因是高校未建立起自我發展與自我約束的專業調整與優化機制。
2 高校專業建設優化策略
高校專業建設優化要服從和服務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際和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整體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專業結構,提高整體效益;要有利于增強高校主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能力和自我發展的活力,推動高等教育的全面改革;要有利于學校形成專業優勢,辦出特色。
2.1 推進專業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專業設置評審制度,把好專業設置關
(1)積極推進專業信息系統建設,增強專業設置的科學性。從宏觀上講,高校目前無法掌握本地區乃至全國高校有關專業結構的整體情況。不少高校新專業的設置主要以當前局部地區人才市場的信息反饋為依據,無法完全把握社會、經濟發展的未來變動趨勢,基本上屬于經驗操作,缺乏對人才需求的整體把握與中長期預測,導致畢業生結構性過剩和總量不足并存的局面。而要做到專業信息的系統性與準確性,教育主管部門應積極推進專業信息系統建設。加快建立高校專業設置、人才培養、就業狀況信息資源庫,定期發布各專業人才培養規模、變化趨勢和供求狀況等信息,為高校優化專業設置和調整人才培養結構提供信息服務和宏觀建議。高校在基本具備新專業開設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國家有關專業信息資源,緊密跟蹤并準確把握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通過咨詢相關用人單位意見和畢業生跟蹤調查等途徑,廣泛聽取社會各個方面對學校專業設置的建議。專業設置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各級各類高級專業門人才的需求進行中長期預測,使專業設置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較寬的適應性。
(2)成立專業設置評審委員會,建立健全專業設置評審制度。高校專業設置是一項政策性、學術性很強的工作,教育主管部門必須將它作為一項事關高等教育全局的基本建設工程來抓。建立健全省級專業設置評審委員會,其成員由高校領導、政府有關部門、專家、用人部門代表組成。通過互通、共享各方信息,相關專家和決策者共同商討決定專業設置,可以使高校專業設置更加科學與規范,增加專業設置的科學性和開放性。
從我國近年來專業設置審批管理的實踐經驗來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審批”的體制是比較符合國情的。學校根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在批準的學科門類和專業數內,自主設置專業。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赴高校現場考察申報專業的師資隊伍、教學條件設施情況,在此基礎上召開省專業設置評審委員會評議,由委員會建議高校年增設新專業的總數,對開辦院校多或熱門專業的增設進行宏觀管理,減少新專業增設的隨意性和重復性。轉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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