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存款保險機制處置金融機構風險的思考
發布時間:2025-06-26 22:39
構建以存款保險為核心的有序風險處置機制是各國應對金融危機的實踐經驗,我國《存款保險條例》賦予了存款保險早期糾正和風險處置的職能,但目前我國尚未建立明確的市場化風險處置機制。根據存款保險風險處置機理,運用激勵相容的理念,探討運用存款保險機制處置金融機構個案風險的問題。研究認為,在現有制度框架下推進存款保險風險處置工作存在認知不統一、觸發機制不明確、市場理念落地難、新機制構建難等問題,進而提出在金融改革整體框架中納入存款保險因素、明確風險處置的觸發機制、構建激勵相容的市場化處置機制等政策措施,對加快構建以存款保險為平臺的風險處置框架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文章頁數】:4 頁
【文章目錄】:
引言
一、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具有早期糾正和風險處置職能
二、運用存款保險機制處置金融機構風險面臨的困難
(一) 認知不統一
(二) 觸發機制不明確
(三) 市場理念落地難
(四) 新機制構建難
三、相關建議
(一) 建議在金融改革整體框架中充分體現存款保險制度因素
(二) 明確風險處置的觸發機制,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銜接
(三) 構建激勵相容的市場化處置機制
(四) 夯實存款保險市場化處置理念的社會認知基礎
本文編號:405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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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具有早期糾正和風險處置職能
二、運用存款保險機制處置金融機構風險面臨的困難
(一) 認知不統一
(二) 觸發機制不明確
(三) 市場理念落地難
(四) 新機制構建難
三、相關建議
(一) 建議在金融改革整體框架中充分體現存款保險制度因素
(二) 明確風險處置的觸發機制,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銜接
(三) 構建激勵相容的市場化處置機制
(四) 夯實存款保險市場化處置理念的社會認知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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