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國務院啟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按國務院的要求,同年10月1日,內蒙古10個旗縣納入國家首批試點。2010年,內蒙古第二批試點啟動。2011年,在全國范圍內,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開始啟動首批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城居保)。內蒙古考慮到,新農保和城居保在政策和制度模式上基本相同,有合并發展地趨勢,同時鑒于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包頭市等市,在國家試點啟動前就已經將農村和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合并實施,內蒙古具有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的實踐基礎,所以內蒙古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建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保)。截至2012年,101個旗縣(市、區)全部開展了城鄉居保工作。這也標志著這項制度在內蒙古實現了全覆蓋。但是,隨著城鄉居保工作的不斷深入推進,這項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逐漸暴露出來,有待進一步解決。首先,本文對城鄉居保制度在內蒙古發展情況進行了深入地分析、研究。在此基礎上,探求該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所在,力圖提出有針對性地建議、措施。本文主要包含以下幾個部分:一、緒論。全面介紹國內外城鄉居保研究情況,以及本文研究的主要內容、研究方法、研究背景、研究意義、創新之處以及不足之處。二、對相關理論基礎進行綜述。重點介紹了大數法則、風險社會等理論基礎。同時,對本文所涉及到的概念進行界定,如對新老農保、城鄉居保等相似概念進行對比和界定,讓讀者能夠準確區別和辨別。三、內蒙古城鄉居保發展歷程及主要政策規定。自2009年起,內蒙古所轄的旗縣(市、區)分為四批,先后啟動了新農保和城鄉居保試點工作。2015年,內蒙古根據國務院要求,對原政策作了修改和完善,并將這項保險制度名稱更換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四、城鄉居保工作在內蒙古開展以來,產生了一些問題,諸如:城鄉居保待遇水平偏低、參保人員繳費額度過低、養老保險權益出現區域不平等、繳費機制不順、基金保值增值難度大等問題,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五、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當前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既有制度自身缺陷,如激勵機制設計不合理產生逆向激勵作用,也有體制機制存在的問題所導致,如征繳體制不順。六、針對內蒙古城鄉居保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了繳費模式變革、捋順征繳保費的機制、多元化投資以確保基金保值增值等對策、措施。并且,希望這些對策、措施能夠為城鄉居保這項保險制度在內蒙古的順利發展提供有益借鑒。
【學位授予單位】:內蒙古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F842.67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義
(三) 文獻綜述
(四) 研究方法與創新之處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概念界定與相關理論
(一) 概念界定
(二) 相關理論
二、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歷程及主要政策
(一) 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展歷程
(二) 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政策
三、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替代率較低
(二) 參保人員繳費檔次選擇偏低
(三)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權益呈現區域分割和不平等
(四)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費征繳體制不順
(五)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存在的問題
(六) 中青年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積極性不高
四、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 養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分析
(二) 參保人員繳費檔次偏低的原因分析
(三)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權益區域分割的原因分析
(四) 中青年參保積極性不高的原因分析
五、完善內蒙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建議
(一) 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機制和基礎養老金調整機制
(二) 破解養老保險權益區域分割
(三) 捋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費征繳機制
參考文獻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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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
194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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