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經濟法的趨同發展
經濟全球化不僅推進了各罔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經濟改革的速度,而且,也強化了經濟資源和生產要素在世界范圍內實行有效配置的客觀要求。建立在共同經濟規律之七的經濟法,也表現出了極大的趨向性。所謂法律趨同化,是指調整相同類型社會關系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規范趨向一致,既包括不同國家的國內法的趨向一致,也包括國內法與國際法的趨向一致。
一、國內法的趨同
國內法的趨同,通常是通過法律移植米實現的。法律移植是括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合的基礎上,引進、吸取、吸納、攝取、植入、同化外國的法律,使之成為本國法律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本國所用。法律移植是同時代不同文化背錄下,各國法律之間的橫向的相互借鑒、相互利用。其日的是促進法律的更新和發展。簡單地講是指二個國家法律制度的某些因素從另一個國家法律制度或許多國家的"法集團"中輸入的種行為。這種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相互學習與借鑒并不影響本國法律制度的獨立性,在一定程度起到促進和l完善的作用。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的迅猛發展,促進了國家之間全方位、深層次的交流,可際商貿、市場準入、證券期貨、商務稅務、信息交流、環攪和l公吉、人口和移民、國際犯罪等等,使得越來越多的法律現象進入全球化過程,表現州在世界范網內大規模、體系化的趨同性。市場經濟體制的共同選擇,消解了經濟體制上的潘籬,使得來自不同國家和民族的經濟法相互碰撞、相互滲透、吸收。在經濟法的價值取向、理念、構成體系等方面相互滲透,在立法體制的民主化、立法行為的程序化、立法技術的規范化等立法環節,也都有針對性地學習和借鑒別國的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但是來自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法,因于國際貿易規則相吻合,而處于主導地位。
二、國內法和國際法的趨同
經濟的全球化,使人類社會面臨著經濟、環境、人權、宇宙空間以及國際犯罪等)同問題--國的國家權力,無力獨自包辦切,促進了以安理會為核心的聯合國、國際貨幣基組織和l世界銀行及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形成。這些國際組織的形成,為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的形成奠定了組織基礎。在國際貨幣組織,世界銀行和世界貿易組織的主持F,制定了一系列的涉及生產、金融、科技、貿易及相關領域、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國際貿易法規相繼問世,從而為國際貿易活動提供了展基本的法律規則。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越米越多的國家權極加入被視為"經濟聯合國"的WTO等國際貿易組織,積極參與締結被稱為"聯合國憲章"的?WTO協議》等國際條約與協定。以此來接近和靠攏國際經貿法規,接受和l認可經濟貿易一系列條約,從而使本國的國內經濟法通過主動積極的自我調整而與國際法和國際慣例進一步接軌。在全球化的影響下,各國在對外貿易、國際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在反傾銷、反補貼、政府采購、許可程序、動植物檢疫等法律規定和管理措施都因與國際貿易規則接軌而表現出趨同性。日前,幾乎所有國家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已置子世界貿易組織的各類規則之一。
國已不能任意確定其關稅水平,也不能任意行使配額、許可等迸出口氈'理掐施,除非其準備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同際法后果。《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國際法律文件貝IJ將使各國的有關立法在內容上趨悶,并同國際規則保峙←致。以至于"我們已經恨難找一個國家的國內法仰體系的全部,包括其制度、規則、概念、iH住房i則和法律忘識,都未能全是自己獨立創造的,而不吸收借鑒他國法仰的相關因素"。
三、我國經濟法趨同性表現
經濟全球化背世界各國經濟法趨同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客觀安求,我國堅定不移地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路,必然要面對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走向與其它國家經濟法趨同之路,從而實現與國際的核軌。主立國經濟法趨同性主要有以表現
(一)經濟法的基本功能和作用趨同
現代經濟法的主要功能主要是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在此基礎仁保障社會宏觀經濟領域良性運行,實現經濟的穩定增長。主要作用是保障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實現社會穩體利益的鼓大化。我國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在經濟領域放松規制,減少行政審批項目,越來越重視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宏觀調控成為政府進行經濟管理的主要手段。經濟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主要集中在維持公平競爭秩序、保證國民經濟的和諧發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三個方面。概而言之,就是通過調整和保障國家、集體和l個人等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以實現國民經濟整體利益的增進。
(二)經濟法調整方法的趨同
現代經濟法由于強調市場機制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因此,在調整國民經濟管理關系時,筆耕論文新浪博客,往往采用強制性規范與提倡性和獎勵性規范相結合的方法,并且提倡性和獎勵性規范占主導地位,強制性規范被限制在必要范圍內。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放棄了計劃經濟體制下諸多嚴格的強制性規范和直接的指令性計劃,宏觀調控和指導性計劃成為國家管理經濟的主妥方式,用大量的鼓勵性和提倡性規范米引導市場主體的行為。
(三)經濟法的結構體系趨同
現代經濟法在防止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以市場規制法為基礎,以宏觀調控法為核心的經濟法體系。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國經濟領域行政壟斷和國外資本的壟斷成為關注的焦點問題,我國經濟法在反不正當競爭的基礎上,趨向于建立和完善反壟斷法,同時醞釀出臺宏觀調控法以規范政府對經濟的調控。進而完善我國經濟法的機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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