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在屏蔽廣告案件中的司法適用批判
發布時間:2025-04-26 22:14
對于屏蔽廣告類案件,我國司法實踐中大多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一般條款進行裁決。法院的裁判立場高度一致,幾乎都認定屏蔽行為實施方構成不正當競爭。司法實踐中依據一般條款展開的路徑大致如下:將“商業道德”內涵具體化繼而認定屏蔽行為違反商業道德;認定商業利益具有可保護性而屏蔽行為傷害了該等商業利益;認定屏蔽行為導致的損害結果存在;認為屏蔽行為不利于消費者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2017年修訂的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增加了“互聯網條款”,但自實施后適用于屏蔽廣告案件的例子寥寥,且所適用者均為兜底條款。然而,商業道德不同于日常倫理道德,當前互聯網競爭領域的商業道德標準尚未成型,遑論達到各方參與者一致“公認”的標尺,令其承載具體的權利義務內容難免心余力絀。反不正當競爭法具有區別于傳統民法的權利保護模式,以規制競爭行為為中心,輻射保護處于競爭關系中的當事人利益,無論商業模式或商業利益都不應該成為反法既定的受保護對象。競爭與損害相伴相隨,損害的存在是市場競爭活動的常態,損害結果存在不應該成為評價競爭行為不正當的要件甚至傾向性因素,僅適宜作為計算損害賠償額度的依據。消費者利益已逐漸成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益之一...
【文章頁數】:4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致謝
摘要
Abstract
1 問題的提出
2 屏蔽廣告類案件現有司法見解的梳理
2.1 司法裁判現狀:立場統一,邏輯不一
2.2 以一般條款確認屏蔽行為不正當的邏輯展開
2.2.1 前提條件:競爭關系存在
2.2.2 “商業道德”具體化
2.2.3 商業模式/商業利益具有可保護性
2.2.4 損害結果存在
2.2.5 符合對消費者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保護的要求
2.3 適用一般條款的必要及限制
2.3.1 關于一般條款高適用率的質疑
2.3.2 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互聯網條款”的嘗試
2.3.3 適用一般條款的合理性
2.3.4 適用一般條款的限制
3 對現有司法見解的檢討
3.1 商業道德具體化模式
3.1.1 “商業道德”概念具有高度不確定性
3.1.2 互聯網領域商業道德難以達到“公認”的標準
3.1.3 互聯網競爭對傳統“商業道德”的沖擊
3.2 商業模式/商業利益保護模式
3.2.1 商業模式
3.2.2 商業利益
3.2.3 商業模式或商業利益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均不具有天然受保護性
3.2.4 反不正當競爭法功能的演變與使命:從侵權責任法到市場行為法
3.2.5 反不正當競爭法奉行以行為調整為中心的規制方式
3.3 損害結果存在模式
3.3.1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動態競爭觀
3.3.2 競爭性損害:有競爭必然有損害
3.4 社會公益與消費者利益保護模式
3.4.1 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消費者利益
3.4.2 消費者利益不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首要保護法益
3.5 小結
4 利益衡量方法的引入及利益衡量過程
4.1 利益衡量方法的引入及其合理性
4.2 屏蔽廣告案件中各參與方利益分解
4.2.1 經營者利益
4.2.2 消費者利益
4.2.3 社會公共利益
4.3 屏蔽廣告案件中適用利益衡量方法的一般程序
5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簡歷
本文編號:4041443
【文章頁數】:4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致謝
摘要
Abstract
1 問題的提出
2 屏蔽廣告類案件現有司法見解的梳理
2.1 司法裁判現狀:立場統一,邏輯不一
2.2 以一般條款確認屏蔽行為不正當的邏輯展開
2.2.1 前提條件:競爭關系存在
2.2.2 “商業道德”具體化
2.2.3 商業模式/商業利益具有可保護性
2.2.4 損害結果存在
2.2.5 符合對消費者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保護的要求
2.3 適用一般條款的必要及限制
2.3.1 關于一般條款高適用率的質疑
2.3.2 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互聯網條款”的嘗試
2.3.3 適用一般條款的合理性
2.3.4 適用一般條款的限制
3 對現有司法見解的檢討
3.1 商業道德具體化模式
3.1.1 “商業道德”概念具有高度不確定性
3.1.2 互聯網領域商業道德難以達到“公認”的標準
3.1.3 互聯網競爭對傳統“商業道德”的沖擊
3.2 商業模式/商業利益保護模式
3.2.1 商業模式
3.2.2 商業利益
3.2.3 商業模式或商業利益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均不具有天然受保護性
3.2.4 反不正當競爭法功能的演變與使命:從侵權責任法到市場行為法
3.2.5 反不正當競爭法奉行以行為調整為中心的規制方式
3.3 損害結果存在模式
3.3.1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動態競爭觀
3.3.2 競爭性損害:有競爭必然有損害
3.4 社會公益與消費者利益保護模式
3.4.1 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消費者利益
3.4.2 消費者利益不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首要保護法益
3.5 小結
4 利益衡量方法的引入及利益衡量過程
4.1 利益衡量方法的引入及其合理性
4.2 屏蔽廣告案件中各參與方利益分解
4.2.1 經營者利益
4.2.2 消費者利益
4.2.3 社會公共利益
4.3 屏蔽廣告案件中適用利益衡量方法的一般程序
5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簡歷
本文編號:404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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