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部制平衡大學內部權力的功效研究
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社會對于創新型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外部因素驅動大學要根據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調整學科結構,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我國目前大學內部的學科專業門類劃分過于細化,學科發展獨立性傾向嚴重,難以建立跨學科的研究基地與項目,難以培養跨學科的尖端人才。因此,一批大學開始嘗試進行相近學科門類的整合,學部制成了改革的焦點。所謂“學部制”,是指在高等學校內部校和學院兩個層次之間增加“學部”一級學術性組織或一級管理機構。學部制旨在優化大學內部管理體制,筆耕論文新浪博客,促進學科專業間的協同發展與有機融合,平衡大學內部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關系,這是由學部自身的功能與組織特性決定的。
一、學部的功能與組織定位學部的定位形態在不同大學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其作為一級行政組織與作為一級學術組織的功能發揮也有顯著差別。
作為大學的一級行政組織,學部功能的發揮通過行使行政權力來實現,主要歸納為如下兩方面:
其一,學部具有一定的行政決策功能。“對于學術活動中的學術問題,比如某一學科的發展、某一新專業的設置、學位授予標準的制定等,都需要具有專門知識的專業人員通過集體的討論和論證來做出決策”,嘲學部作為一級行政組織,通過行政權力的發揮貫徹執行決策結果。其二,學部具有一定的行政服務功能。為了提高大學內部的專業發展水平、師資隊伍力量等,學部應給予下級學院一定的行政支持,通過人力、財力、物力的供給,保障學術活動的順利開展。
作為大學的一級學術組織,學部功能的發揮依賴于學術權力的實施,主要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
其一,學術規劃的功能。學部要為相關學科門類做出發展規劃,制定學科發展目標,堅持以學術發展為中心。其二,學術評價的功能。學部有權對所含學科門類制定評價標準,對相關教師進行學部內的評價考核,推進其評價體系建設。其三,搭建創新平臺的功能。學部的主要價值在于整合相關學科門類,促進學科的集群發展,發揮交叉學科協同合作的優勢,產出更多創新研究成果,搭建廣闊的創新平臺。
其四,引進與培養師資人才。師資水平直接決定了學術發展狀況,引進一流人才、培養師資力量是學部作為學術組織的重要功能。
我國大學學部現存兩種形態:第一種是學部作為學術組織單位,只具有學術權力,不具有行政權力。“如北京大學的學部,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相關學院或學科的學術事務協調,學部領導稱為學部主任,是國內高校中采用學部制作為一級學術組織的典型代表。”二種是學部作為學院性質的實體組織單位,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并重,而非只具有學術權力。如武漢大學等,實施兩級(學校、學部)管理、三級(學校、學部、學院)建設的管理體制,“武漢大學的學部制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和人才培養等業務性活動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國內高校中采用“學部制”作為一級行政組織的典型代表”。
我國大學內部以行政權力為主導,學術權力附屬于行政權力之下,難以體現大學作為一個學術組織的本質屬性。學部制改革面對現實發展需求,應著眼于平衡大學內部權力關系,強化大學的學術權力,不宜將其設置為一級行政組織單位。學部作為行政組織實體的缺陷在于增加管理層次,與扁平化組織結構的改革趨勢相背離,增加行政管理人員,浪費大量人力資源,并會產生學部與學院之間權力沖突。因此,就組織定位而言,我國的學部適宜作為一級學術組織設立,這是現代組織管理的發展趨勢,也受到我國大學內部權力關系的影響。
二、學部制平衡大學內部權力功效的學理分析’我國大學的學部制改革傾向于學部作為一級學術組織設立,賦予其一定的學術權力,而不具有行政權力。從學理角度分析,學部制能夠有效地將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分離,平衡大學內部權力關系,深化現代大學管理體制。這是由學部的組織結構、組織定位與運行機制決定的。
(一)學部組織結構的支撐組織結構是指組織內部各要素及各要素之間的關系,組織結構的形態對其職能與功效的發揮有直接影響。學部制改革旨在建立促進學科協同發展的科研管理平臺,平衡大學內部權力關系,消除大學行政化的弊端,發揮其強化大學學術權力的功效,而這需要學部組織結構的有效支撐。
學部一般下設部長、黨委及學部委員會三個機構,三個次級部門相互協作,各司其職,構成了學部的基本組織結構形態。學部由一名部長及多名副部長管理學部的日常科研工作,負責統籌規劃與決策相關學科門類的院、所級學術實體單位及跨學科研究平臺的學術事務。學部設置黨委,對校黨委直接負責,統籌管理學部的黨團工作。學部委員會是學部的主要機構,由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人事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等組織構成。HI學部下設部門為大學基層學術組織單位,各組織間的水平分化程度較高,組織結構具有松散性的特征,致使學部的集權程度弱化,能夠保障學術的自由性與獨立性。學部的領導者與相關部門、研究平臺的負責人不具有行政級別,多由權威教授及專家構成,充分賦予其學術權力,削弱行政因素對學術決策的干預。致力于學科和專業發展,具有松散性和自主性特征的學部組織結構與學術權力的基本特征相匹配,為其最大化發揮推動大學學術發展的功效奠定了基礎。
(二)學部組織功能的影響從學理角度分析,學部的組織功能具有強化學術權力、弱化行政權力、深化大學內部管理體制的功效。學術權力由諸多要素構成,不同的劃分維度對學術權力的理解具有差異性。伯頓·克拉克則在《高等教育系統——學術組織的跨國研究》一書中,把學術權力劃分為三大組成部分:“扎根于學科的權力、院校權力和系統權力。”學術權力還可以劃分為規劃決策的權力與建設發展的權力。規劃決策的學術權力是從理論層面對學術事務做統籌規劃與決策;建設發展的學術權力則從實踐層面促進學術事務的發展。 ‘學部具有學術規劃、學術評價、搭建創新平臺、引進與培養師資人才的功能。學術規劃是指學部對所及范圍內的學術事務作宏觀的發展規劃,通過對學術發展的指引性與統籌性作用突出其學術權力的實施;學術評價是學部的重要功能,通過制定評價標準、考核教職員工的工作業績體現其對學術權力的運用;搭建創新平臺是學部制改革的重要動因,以學科的交叉、協同發展帶動大學科研水平的提升,這是學部在實踐層面上實施學術權力、促進大學內部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引進人才、培養師資隊伍是學部在學術事務建設與發展上的又一功能體現。學部在組織功能上充分展現了其對于學術事務規劃決策權力與建設發展權力的掌握,在非行政實體組織定位的前提下,學部制改革強化了大學內部的學術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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