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大學外語教師專業發展的因素與應對策略
改革開放的春風為華夏大地的繁榮昌盛帶來了“曙光”,在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助推下,我國的各項事業取得了顯著的成果。在國際化程度不斷深化的背景之下,改革的步伐需要加快,開放的領域需要拓寬,亟需一大批熟悉國際化操作的專業化人才來為國家的發展乘風破浪、保駕護航。
人才的培養需要教育,而教育的發展與教師的專業成長和發展息息相關,尤其是一大批實施外語教學的專業教師,只有在專業外語教師實現了人文素養提高、職教水平完善的前提下,才會增加國際化人才培養的可能性。而在現實的情形之下,大學外語教師的專業發展仍然受諸多不利因素的“桎梏”,導致教師的創新力和實踐力嚴重不足。
為此,必須提出人本性、科學性、規范性的解決對策,為我國大學外語教師的職業發展提供一點參考。
一、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意蘊大學英語教師作為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培育國際化人才的重要力量,承擔著中外文化交流、推動華夏文明傳播的重要職能,在我國高校的英語教學研究與改革中也承載著重要職責。然而大學英語教師各項職能與職責的實現,與其職業能力不可分離,而職業能力的高低又與專業發展“唇齒相連”,也正是基于此,對大學英語教師的專業發展成為了各大高校實現科學發展的最好注解。
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對于教師專業發展的研究已經有了相當深度。歸根結底,都落實在“可持續性”的角度上,即是說在教學技能、教學才智、教學經驗、教學水平、教學效果等方面的持續發展的過程。因此,對于大學英語教師而言,其專業發展內在地包含兩個維度:一是教育能力的發展,表現為“學高為師”,包括外語教學技巧、方法、專業教學能力等方面的內容;二是教育心理的發展,表現為“身正為范”,包括師德、師風、人文素養方面的內容。為此,大學英語教師的專業發展是指教師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形下,通過各種途徑來實現自我在教育能力和教育心理方面持續發展的過程。二、影響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因素分析毋庸置疑,大學英語教師的專業發展是國家教育水平提高以及大學英語教育實效性“躍升”的基本保障,然在筆者對當前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現狀的調查來看,仍然存在著諸多影響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自我專業發展理念的“缺位”
正所謂“思想有多遠,我們就能走多遠。”“一個人的態度決定了一個人的高度。”對于大學英語教師而言,能否認識到自身專業發展的重要性,并主動、自覺、積極去付諸實踐提升自我、超越自我,最終實現自主發展,無疑是教師獲得專業發展的基本條件。然在現實的情況中表現的并非如此,筆者在對一些高校的英語教師調查中發現,安于現狀、職業疲乏、不思進取的情況并不少見,尤其是那些具有財政編制的教師,認為何必在專業發展上“耗費力氣”,還不如多利用課余時間到校外“賺外快”。況且在一般高校中,外語屬于公共課,學生的積極性本身就不高,導致教師的自我認同感缺失,就更加不想將過多精力投入專業發展當中來,而這也就造成了大學英語教師自我專業化發展理念的“缺位”。
2.對大學英語教師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繼續教育的“失位”
對于大學英語教師的專業發展來說,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繼續教育是基本前提,只有通過真正科學合理的繼續教育,方能助推大學英語教師在教育能力和教育心理上實現“質的飛躍”。然目前的情形是,義務教育階段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已得到了較大的完善,但大學階段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仍然是向評職稱“看齊”,也就是說繼續教育與職稱評定相掛鉤,導致繼續教育的效果極不理想。當然,也有一些學術研討會、高級培訓班等形式的職業培訓,但也同樣表現的亂象百出,一方面是主辦方為了完成所謂的“政治任務”,另一方面參與方也是敷衍了事,真正高水平的培訓會相對較少。這些“形式大于內容”的繼續教育培訓的存在,對于教師的專業發展可謂是“弊大于利”,凸顯了對大學英語教師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繼續教育的“失位”。
3.保障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規范體系的“錯位”正所謂“沒有規則,不成方圓”。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必須要有一套規范化、可操作性強的保障體系來達成。然至今為止,在國家層面上立法保證大學教師專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僅有一部,就是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l9條中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制定教師培訓規劃,對教師進行多種形式的思想政治、業務培訓。”但對于具體的落實,顯得“后勁不足”,尤其是在教育經費的投入上,仍沒有達到占GDP3%的目標,導致多數英語教師在專業發展上因缺少經費保障而放棄。此外,由于外語的學習與提升同語言環境息息相關,這就內在地要求教師要走出國門,出國訪學,才能獲得學術與語言能力的發展,但這方面的制度與經費保障也嚴重不足。
三、應對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不利因素的完善之策針對大學英語教師在專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窘境,必須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為推動大學英語教師的專業發展夯實根基。以下是筆者對于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一點見解。
1.完善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競爭機制。
促使其形成“終身學習”的理念美國學者伯瑞克豪夫(Brinkerhorf)和吉爾(Gil1)曾經做過一個關于成人學習的研究,結果顯示:成年人獲取的新知識90%來自于自我學習的途徑。對于當前高校中的多數英語教師來說,由于其獲得了所謂的“事業編制”而出現的安于現狀、職業疲乏、不思進取的情況,導致專業發展“內力”
嚴重不足。為此,必須借助競爭機制來激活其內在的自我專業發展熱情,表現為學生評教機制的完善,教師學術能力發展評價體系的進一步規范化,規定教師每學年完成校內校外講座的數量等等,尤其是學生評教機制,要將其納入到教師評優、職稱評定、績效工資等方面的內容當中來,通過這些措施的逐步完善,必然會激發大學英語教師內在的競爭熱情,進而進發其自我學習理念,促進教學創新性與實效性的提高。
2.完善大學英語教師繼續教育機制,筆耕論文,推動其在培訓中“與時俱進”
俗話說:“一種好的制度不一定能使壞人變成好人,但一定能保證好人不會變成壞人。”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與繼續教育機制息息相關。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繼續教育機制的建立無疑是教師專業發展至關重要一環,也是教師在培訓中獲得發展的基礎。而要完善繼續教育機制,必須實現“內容大于形式”,重實效、重落實的轉變。然如何實現機制的轉變呢?在筆者看來,必須在機制落實過程中相關配套措施的完善上下功夫,如對機制的監督、對機制效果的評價等方面。在培訓的過程中發揮監督的作用,在培訓的效果上發揮評價的作用,必然會形成促使繼續教育往正規化方向發展的“合力”,從而推動大學英語教師在培訓中“與時俱進”。
3.完善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保障體系。
讓其在專業發展中“后顧無憂”
制度與經費的不足是制約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瓶頸,為此,對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保障體系的改革勢在必行。在改革中,必須秉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以教師的專業發展為核心,保障大學英語教師專業發展的所需之經費。政府對教育經費投人占GDP3%的承諾必須兌現,在政府教育經費不足的情形下,可以創造條件來實現“校企合作”。在政策法規方面,對教師專業發展要實現立法保護,保證大學英語教師校內校外職業培訓的時間和經費,并通過相應的監督機制來達成。
此外,國家層面上還要擴大在大學英語教育科研方面的課題量,為大學英語年輕教師提供專業發展的平臺,構筑一個“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的良性局面。
總之,大學英語教師承擔著培養國際化人才的重任,其教育能力與教育心理的高低,直接關系著教育效果。為此,必須將大學英語教師的專業發展當做學校乃至國家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以為實現我國教育事業的大發展夯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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