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方法
發布時間:2014-07-28 21:13
【摘 要】我國將在更大范圍和程度上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金融業將進一步融入國際金融體系中,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內外矛盾日益突現,我們應正視金融監管的現實差距和問題,推進金融監管的制度創新,做好新形勢下的金融監管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內控機制
完善金融機構內控機制就必須深入到金融機構內部的組織、結構、觀念、管理等各個環節,建立起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我國金融機構基本上都制定了一套內部控制制度,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控機制。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監管的最高權威地位得到明確。金融監管越來越重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同業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外部金融監管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
二、建立與完善金融風險預警機制
考慮到一些金融市場不夠發達國家的情況,巴塞爾委員會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議。這些建議中有一點特別值得注意,即在金融市場不夠發達的國家,由于市場約束作用微弱,公開信息披露并不能促進市場監督發揮作用。
因此,監管當局應建立一套全面的監管信息系統,以彌補公開信息披露的不足。應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實性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金融機構金融工具、金融業務創新的監控,建立一套科學的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評估方法體系。實現對金融風險的動態分析和綜合評估,及早向金融機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確定動態觀察指標,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預備方案,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加快金融監管信息系統的網絡化建設。加快監管當局之間的監管信息網絡建設,以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實施有效的金融風險監管
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資本定義與構成作出規定,制定出資本充足性比率要求,采取分段考核、分層次管理、逐步過渡的辦法,限期達到目標;正確劃分銀行資產的風險種類,制定能夠客觀反映金融機構風險狀況的資產風險權重和換算系數;建立金融機構清償能力監察制度,在合理區分資產流動性程度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流動資產比率;完善風險準備金制度,從提高呆賬準備金比例和簡化報批手續入手。改進監管方式,強化信息傳導功能建設,實現監管信息資源共享。完善非現場監管的風險監控指標。根據審慎性監管的要求,可建立一套完整的風險監控指標體系,科學的風險考核指標、規范化的財務報表統計分析指標,以及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預警指標。并運用計算機網絡等先進手段,加強監管信息的收集、歸類、分析和判斷。完善非現場監管的系統化建設。實施并表監管,對所轄地區的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和附屬公司的業務實施并表監管,明確應報送的報表及項目、數據的填報口徑,特別是對某些報表及項目的合并,更應有明確的界定和標準;建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按照“統一數據采集、統一編碼和格式、統一軟件開發,實現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實現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的全國共享,實現對金融機構包括法人和非法人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逐步提高人民銀行對各類金融機構的風險評判水平。建立金融機構信用評級制度。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進行定期測算評級,定期公布,以強化金融機構對其經營和風險程度的識別和管理,增強自我約束力。
本文編號:6717
一、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內控機制
完善金融機構內控機制就必須深入到金融機構內部的組織、結構、觀念、管理等各個環節,建立起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我國金融機構基本上都制定了一套內部控制制度,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控機制。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監管的最高權威地位得到明確。金融監管越來越重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同業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外部金融監管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
二、建立與完善金融風險預警機制
考慮到一些金融市場不夠發達國家的情況,巴塞爾委員會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議。這些建議中有一點特別值得注意,即在金融市場不夠發達的國家,由于市場約束作用微弱,公開信息披露并不能促進市場監督發揮作用。
因此,監管當局應建立一套全面的監管信息系統,以彌補公開信息披露的不足。應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實性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金融機構金融工具、金融業務創新的監控,建立一套科學的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評估方法體系。實現對金融風險的動態分析和綜合評估,及早向金融機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確定動態觀察指標,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預備方案,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加快金融監管信息系統的網絡化建設。加快監管當局之間的監管信息網絡建設,以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實施有效的金融風險監管
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資本定義與構成作出規定,制定出資本充足性比率要求,采取分段考核、分層次管理、逐步過渡的辦法,限期達到目標;正確劃分銀行資產的風險種類,制定能夠客觀反映金融機構風險狀況的資產風險權重和換算系數;建立金融機構清償能力監察制度,在合理區分資產流動性程度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流動資產比率;完善風險準備金制度,從提高呆賬準備金比例和簡化報批手續入手。改進監管方式,強化信息傳導功能建設,實現監管信息資源共享。完善非現場監管的風險監控指標。根據審慎性監管的要求,可建立一套完整的風險監控指標體系,科學的風險考核指標、規范化的財務報表統計分析指標,以及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預警指標。并運用計算機網絡等先進手段,加強監管信息的收集、歸類、分析和判斷。完善非現場監管的系統化建設。實施并表監管,對所轄地區的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和附屬公司的業務實施并表監管,明確應報送的報表及項目、數據的填報口徑,特別是對某些報表及項目的合并,更應有明確的界定和標準;建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按照“統一數據采集、統一編碼和格式、統一軟件開發,實現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實現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的全國共享,實現對金融機構包括法人和非法人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逐步提高人民銀行對各類金融機構的風險評判水平。建立金融機構信用評級制度。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進行定期測算評級,定期公布,以強化金融機構對其經營和風險程度的識別和管理,增強自我約束力。
本文編號: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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