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農村經濟現狀及發展趨勢
發布時間:2014-07-27 07:25
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后一年,同時也是謀劃“十二五”時期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一年。回顧和總結過去五年農業農村發展的基本經驗,深入分析未來五年農業農村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研究探討“十二五”時期中國農業農村發展的目標任務、基本思路和途徑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農業農村發展的主要成就與基本經驗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時期,是中國農業農村發展十分困難的時期,也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好的時期之一。面對宏觀經濟形勢急劇變化、農產品市場大幅波動、各種自然災害頻繁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不斷出現等諸多挑戰,國家持續加大農業農村投入,推進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發展目標提前實現。
1 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產量穩步增長,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取得新進展。“十一五”時期前四年,糧食生產連年豐收,年均增產2.3%,是“八五”時期以來增產最快的時期:棉花生產再上一個臺階,年均產量達726.2萬噸,比“十五”時期增加33.8%;油料生產實現恢復性增長,2008年扭轉前兩年生產下滑的趨勢,2009年產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糖料生產實現較快發展,年均增產6.6%,一舉打破了“十五”時期徘徊的局面;種植業結構調整取得新進展,農產品生產集中度和優質品率穩步提高,畜牧和水產品生產穩步發展,農村第二第三產業繼續發展,農村經濟結構進~步優化。
2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規模持續擴大,農民收入保持較快增長。“十一五”時期前四年,到本鄉鎮以外務工經商3個月以上的農村勞動力由1.12億人增加到1.47億人,年均增加875萬人,比“十五”時期年均增加人數多145萬人;平均月收入由872元提高到1417元,年均增長12.9%,初步扭轉了長期以來低水平徘徊的局面;農民人均純收入由3255元增加到5153元,年均實際增長8.3%,比“十五”時期平均提高3個百分點;工資性收入占純收入的比重由36.1%上升到40%,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超過“十五”時期。
3 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快速推進,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十一五”時期前四年,農田有效灌溉面積年均新增1369千公頃,比“十五”時期年均新增量提高20%以上。2009年,農村飲水安全人口達到6.8億人,提前6年實現了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要求;全國鄉鎮通瀝青(水泥)路率達到92.7%,比“十五”時期末提高11.3個百分點:全國沼氣用戶達3600多萬戶,筆耕文化傳播,比“十五”時期末增加一倍以上;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49%,比“十五”時期末提高13個百分點: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1%,比“十五”時期末提高3個百分點。
4 農村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農村民生得到顯著改善。“十一五”時期前四年,全國“兩基”入口覆蓋率接近100%,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下,廣播電視、電影放映、鄉鎮綜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書屋等文化工程建設取得顯著進展;農村三級醫療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扭轉了“十五”時期下滑的局面;2009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人口達8.3億人,補償支出使7.6億人次受益,分別是“十五”時期末的4.7倍和6.2倍;2009年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達4759.3萬人,基本實現全覆蓋。
(二)基本經驗
“十一五”時期農村經濟社會的持續較快發展,為國民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貢獻,為實現“十一五”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任務奠定了基礎,為研究制定“十二五”規劃贏得了主動,也為“十二五”和今后一段時期農村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積累了經驗。
1 堅持重中之重的指導思想。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是黨和政府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提出的解決“三農”問題的指導思想。為貫徹這一指導思想,中央連續下發了7個“一號文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分別就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新農村建設、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業農村基礎建設等重大問題做出部署和安排,出臺和實施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十一五”時期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
2 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基本方略。實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是黨和政府針對工農、城鄉發展不協調和二元結構嚴重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做出的重大決策。“十一五”期間,在統籌城鄉發展方略的指導下,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公共財政覆蓋農村、推動城鄉公平稅賦、推動工農業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基礎設施、統籌城鄉公共服務、統籌城鄉勞動就業,開啟了破除城鄉二元體制的歷史進程,在統籌城鄉發展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3 堅持工業反映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針。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針,是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適應農業農村發展新形勢提出的新要求。“十一五”期間,在這一基本方針的指導下,加大“三農”投入,增加農業補貼,加強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取消農業稅費,深化農村改革,推進統籌城鄉配套改革,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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