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應采取的對策
1996年,中國政府就正式提出將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作 為國家發展的基本戰略,從而將可持續發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 高度。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人民把可持續發展方針的要求貫 穿于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并取得了可喜的進步。同時,筆耕論文新浪博客,我們 也要看到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口的不斷增加,水、土地、 資源、礦產等資源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 護的形勢日益嚴峻。
針對我國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這些問題,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 振華認為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生產和消費的必然選擇。由 于循環經濟的思想具有前瞻性和戰略性,并不是每個企業和消 費者都能夠理解它的理念。因而,國家和政府在循環經濟的發 展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通過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 以引導,形成以立法為基礎,以行政措施為主,以經濟手段為 輔的多層次結構。經濟發展依靠市場,環境監督依靠政府,建 立起與循環經濟發展相應的政策體系是政府職能的體現。
一、法規制度保障
作為可持續發展經濟模式之一的循環經濟必須以法制為保 障來實現自身的穩定有序發展,這是循環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
循環經濟作為一場變革傳統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的社會經 濟活動,需要一個明確的導向系統,一個可靠的支撐系統。沒 有明確的思想概念和價值觀念為其指明方向,沒有可靠的行為 規范、行為準則來統一其行為,這場運動將陷入棍亂。而法律 因其自身固有的規范性和強制性的特點,很適合于在傳統的不 可持續生產方式仍然占據主導地位,新的生產方式還未完全確 立前的今天作為評價標準和行為準則對循環經濟進行觀念表達、 價值判斷和行為規范,唯有如此,才能使循環經濟從藍圖構想 轉化為社會現實。
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中華 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盼。新法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僅僅靠行政強制手段是遠遠不夠的, 還要依靠其他手段。應當建立激勵機制,鼓勵走循環經濟的發展道路,比如建立循環經濟專項發展基金、資金提供財政支持, 提供稅收優惠,國家進行金融和投資方面的支持等。
二、經濟方面約束
利用經濟手段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主要是運用價格、稅收、 信貸、收費、保險等,調節或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以實現經 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把污染者付費的原喇貫穿到從 生產到使用和回收利用的整個產品生命周期。
1.環境資源核算政策。環境資源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物質 基礎,儲備的資源是真正的財富。目前環境資源濫用問題很嚴 重,主要在于缺乏合理的規劃和利用環境資源的體系。在現實 經濟中,環境資源的價格未能正確反映其供求關系,低價甚至 免費的資源使用使人們產生了資源豐富的錯覺c因此迫切需要 建立環境資源體系,在此基礎上再建立科學、公平、合理、有 效的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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